「新产业」土地新政或引爆新基建新产业 中国城市格局迎变

作者: 林小昭
【「新产业」土地新政或引爆新基建新产业 中国城市格局迎变】[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 我国实行“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中小城镇化战略 , 土地供给向三四线城市倾斜 , 与人口向大都市圈集聚的趋势背离 。 一边是人口外流但土地供应严重过剩的三四线城市 , 一边是外来人口大量流入但土地供应十分紧张的一二线大城市 , 土地市场过去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供需错配 。]
农村土地如果要转变成建设用地 , 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国务院亲自审批 , 但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 , 这些事项之后可以直接在省内审批 。
此举可能给中国城市格局的发展带来巨大变化 。
这个审批权分两种情况 , 一种是永久基本农田 , “委托部分省级政府批准” , 首批只有8个省份;另一种是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 , “授权省级政府批准” , 惠及所有省份 。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表示 , 土地审批权的下放 , 不仅有利于满足疫情过后政府新基建、新产业上马的土地需求 , 加快项目建设 , 还将优化省域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 利好强省会、中心城市 。
审批权下放 ,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决定》称 , 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还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 , 试点期限1年 。
受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制约 , 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尤为谨慎 , 所以重点还是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 。 关于这一部分 , 《决定》提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 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 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 , 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这个文件对未来城市的发展十分关键 。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对第一财经分析 , 新冠肺炎疫情过后 , 政府有很多新基建、新产业 , 比如5G、人工智能等项目需要上马 , 这对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稳就业都很重要 。 但这些项目上马 , 就需要有发展空间 , 尤其是土地指标 。 因此下放土地审批权 , 可以缩短审批时间 , 加快项目建设 。
各省份每年的土地审批指标是相对固定的 , 在有限的“蛋糕”之下 , 省域内各个城市如何分配 , 事关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价值的实现 。
尤其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 我国实行“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中小城镇化战略 , 土地供给向三四线城市倾斜 , 与人口向大都市圈集聚的趋势背离 。 一边是人口外流但土地供应严重过剩的三四线城市 , 一边是外来人口大量流入但土地供应十分紧张的一二线大城市 , 土地市场过去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供需错配 。
这种错配 , 导致很多中小城市土地使用十分粗放 , 集约度低 , 土地的价值转化率低 。 比如中部某县级市一位官员告诉第一财经采访人员:“我们这里经济不发达 , 虽然也搞了一个省级开发区 , 但是开发区里还是没有多少企业 , 还有很多土地空着 。 ”
而对一二线城市来说 , 土地供应严重不足 , 导致楼市供不应求 , 房价高企 , 同时需要重点布局的新产业、新基建也面临着用地的掣肘 。 比如有些沿海城市 , 土地实在太紧张 , 不得不进行填海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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