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局副局长下海后成“黑老大”

原公安局副局长下海后成“黑老大”。中新网海口3月13日电 (采访人员 洪坚鹏)采访人员13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 , 日前 , 被告人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等70人因涉黑等一系列犯罪 , 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陈先福原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 , 后下海经商 。
据了解 , 7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经营罪、非法采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重婚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等70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
原公安局副局长下海后成“黑老大”。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9年间 , 被告人陈先福纠集陈先照、陈先光、李勇、王关伟、王业雄、李照杰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 在海口市石山镇为非作歹 , 肆意实施了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妨害公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容留他人吸毒、帮助毁灭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 , 并逐步形成了以陈先福为组织、领导者 , 以陈先照、陈先光、李勇、王关伟、王业雄、李照杰为骨干成员 , 并有李经国、王厚军等积极参加者的5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严重扰乱他人生产、生活和经营 , 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 , 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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