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交通运输部出台十项措施 支持物流业加快恢复发展

【「疫情」交通运输部出台十项措施 支持物流业加快恢复发展】具体包括十个方面: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二是3月1日至6月30日 , 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 , 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 , 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 三是6月底前 , 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 四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 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 。 五是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 , 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 , 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偿 。 六是对运输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 , 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 七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等行业企业 ,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 八是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 。 九是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 十是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 。
【「疫情」交通运输部出台十项措施 支持物流业加快恢复发展】刘小明指出 , 当前 , 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 , 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 , 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 保持头脑清醒 , 坚持问题导向 , 精准有序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复产复工 , 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 , 推动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 , 更好服务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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