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采访人员李延霞)为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 , 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 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1日联合发布通知 ,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 , 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 , 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 , 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 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 免收罚息 。
通知表示 ,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
通知对湖北地区进行了特殊安排 。 通知强调 , 湖北地区各类企业适用上述政策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 , 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 , 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通知要求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渠道 , 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 。 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 , 限时回复办理 。
【『企业贷款』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通知指出 , 将从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 对于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 , 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 , 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 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
【『企业贷款』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政策强调精准支持 , 重点帮扶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 不搞一刀切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 , 对于贷款期间企业经营出现实质性变化的 , 及时予以相应处置 。 同时应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 , 推进信息共享联防 。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 , 并通过上报征信、诉讼等惩戒措施 , 有效防控道德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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