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重磅通知!返岗复工人员能否正常出入小区( 二 )

二、规范办理流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工作 。 在县级政府领导下 , 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配合 , 有序做好健康申报证明办理工作 。

(一)网上申报 。 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 , 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用 , 2月21日全面上线 。 申报人员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 , 完成申报 , 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明”进行申报 。

(二)集体预约办理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 , 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 , 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 ,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 , 实行集体预约办理 , 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 。 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 , 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 。 对个人分散出行的 ,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

申报人员出行时间和居住地较为集中的 , 基层医疗机构可安排医生团队入村提供健康证明办理服务 , 并按规定做好防护 。

(三)维护现场秩序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安保人员专门负责服务场所现场秩序 , 保持侯检人员合理间距 , 避免人员聚集 。 服务结束后要组织申报人迅速离场 。 无法通过手机申报的 , 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

(四)严格筛查评估 。 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对申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新冠肺炎症状排查 , 结合申报人员填报内容、体温测量结果、相关体征以及流行病学史问询情况 , 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 , 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 , 打印《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加盖基层医疗机构公章 。 基层医疗机构将适宜参加集体返岗人员信息适时提交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在服务过程中 , 责任医生发现申报人员体温异常的 , 应结合流行病学史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要求进行处置 。

(五)做好疫情防护 。 基层医疗机构要选定宽敞、通风的诊断室或区域作为服务场所 , 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识 。 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侯检申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 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接触或暴露 , 防止交叉感染 。

三、强化服务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县域内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 缓解基层人手紧张 , 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日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调度就业、劳务、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人员力量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调度本辖区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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