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重磅通知!返岗复工人员能否正常出入小区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重磅通知!返岗复工人员能否正常出入小区?健康申报证明到底咋办? 。 申报|小区|证明|返岗|人员|通知 。

返岗复工人员能否正常出入小区?健康申报证明到底咋办?19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 , 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 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 , 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 。 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

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 , 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 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 。 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 , 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

具体咋办?采访人员了解到 , 通知明确了规范办理流程 , 其中 , 网上预约需要统一在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 , 该平台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用 , 2月21日全面上线 。

通知明确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 , 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 , 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 ,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 , 实行集体预约办理 , 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 。 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 , 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 。 对个人分散出行的 ,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

申报人员出行时间和居住地较为集中的 , 基层医疗机构可安排医生团队入村提供健康证明办理服务 , 并按规定做好防护 。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办〔2020〕2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为有序做好返岗复工等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明确政策要求

(一)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 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 , 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 。 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

(二)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 , 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 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 。 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 , 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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