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对李文亮的训诫,就是书面批评教育而已

按理 , 武汉警方以疾控中心没有发布疫情公告为依据 , 对一个人在互联网同学群内发出SARS疫情 , 拘留几天应该没有问题 。 毕竟 , 李文亮“确诊七例SARS”没有任何依据 , 做为普通医生 , 也没有疫情发布的权利 。 虽然 , 李的本意是告知亲朋好友 , 但在互联网时代 , 1传10传100 , 比什么都快 。 于是传唤到警局 , 可能是警察和李文亮医生交谈甚欢 , 又估计当时武汉的小道消息已经满天飞舞 , 放之不能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最后 , 警方连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最低处罚项——警告也不做 , 直接批评教育完事 。 对了 , 所谓的训诫书 , 就是书面的批评教育吧? 查网络信息 , 警方对公民犯事 , 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很多都以批评教育了结 。 而国家监察委此番检察武汉 , 又能检查出什么来?废除警方的批评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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