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经济日报」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1月30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 , 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 通知明确 , 社保经办机构应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 , 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

「经济日报」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如何办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 , 社保待遇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 , 是广大参保人尤为关注的问题 。 通知明确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 , 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 , 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 , 确保参保人权益 。 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 , 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 , 经审核后 , 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 要做好相应风险防控 , 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 , 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标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 , 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

经办大厅防控措施将“升级”

经办大厅是经办机构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 。 对此 ,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 , 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 。 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 , 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 。 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 , 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 避免交叉感染 。

社保经办推行“不见面”服务

通知明确 , 各地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 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 , 普及“掌上社保”服务 , 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

同时 , 要抓住当前不少地区的群众仍需要“跑腿办”“现场办”的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 , 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 , 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 , 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 , 取消邮寄纸质凭证 , 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 。

通知还要求 , 要依法及时做好网办业务的受理、处理和反馈 , 抓好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 , 改善群众网上办事体验 。 全面优化和畅通系统运维工作 , 确保网上服务安全、稳定、高效 。

医护人员工伤保障有绿色通道

通知明确 , 各地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 , 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 , 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 , 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 , 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 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

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 , 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 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 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 , 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 , 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 并在系统内标识 。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 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

「经济日报」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如何办理?。(经济日报采访人员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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