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男子酒驾无牌摩托车被记36分罚2300元

  男子酒驾无牌摩托车被记36分罚2300元

  “我知道喝了酒要遭 , 我错了 。 ”1月15日 , 摩托车驾驶人谢某满脸懊悔地对资阳执勤交警说 。 当晚 , 谢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 , 为躲避检查欲弃车逃跑 , 还将车钥匙丢进河里 。 17日 , 资阳交警发布消息称 , 因多项交通违法 , 谢某被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 , 驾驶证记36分 。

  15日晚 , 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城区沱一桥设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 19时15分左右 , 执勤交警对一辆未悬挂车牌 , 由城区驶往中交锦湾方向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 , 该车驾驶人谢某浑身酒气 ,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随即将车扣留 , 并欲对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 但谢某趁民警不备 , 快速将摩托车钥匙丢弃至沱江河内 , 并意图逃离现场 , 最终被民警控制 。

  经检测 , 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 ,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同时 , 谢某持有C1驾驶证 , 系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 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对谢某未悬挂车辆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 , 驾驶证记36分 。

  凌敏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陈远扬田雪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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