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独生子女护理假仅有地方试水还不够

  据澎湃新闻网消息 , 1月9日 ,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 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 。 这部地方性法规 ,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这个地方性法规真的很贴心 。 总是说 , 孝顺父母是最重要的事 , 但现实中 , 为生计忙碌的独生子女 , 就连回家多看看老人 , 都成了一件奢侈之事 , 更遑论在老人生病住院时陪伴左右了 。 一边是抽不出空的工作 , 一边是需要子女照护的老人 。 这对现实矛盾 , 几乎没有化解的可能 。 而有了20天的法定护理假 , 且还不占用年假 , 作为独生子女 , 甚至也包括那些非独生子女 , 便能拥有更加宽裕的时间 , 在最需要照顾的住院治疗老人面前 , 尽到自己的孝道 。

  在国家立法框架下 , 地方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 让法律接地气 , 有利于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条例》的出现十分及时 。 据国家统计局去年8月22日发布的报告 , 随着老年型年龄结构初步形成 , 中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 。 2018年 , 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1.9% , 0—14岁人口占比降至16.9% , 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 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 ,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嬗变 , 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 。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 , 对于社会而言 , 意味着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加大 , 对于个体和家庭而言 , 则意味着生活压力增大 。 地方立法养老服务 , 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课题上 , 迈出了重要一步 。

  总的来说 , 这部《条例》值得点赞 , 但也有些许先天不足 。 从立法位阶看 , 地方性法规效力远在国家立法之下 。 尽管《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出台后 , 我国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的省市将达到16个 , 但地方性法规毕竟不是统一的国家立法 。 纵然在所处省市范围之内 , 《条例》具有普遍效力 , 可以确保畅通无阻 , 可一旦离开本地 , 管不管用还难说 。 从长远看 , 还需要在地方立法试水的基础上 , 推进国家立法 。

  再从内容来看 , 这部《条例》也有提升空间 。 虽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 , 赋予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 但如何来保障这个假期的落实 , 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 现实中 , 面对老人生病住院的紧急情况 , 子女往往是“不敢走” , 也“不让走” 。 值得借鉴的是 , 福建省地方立法明确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 , 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 , 企业可能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 , 企业将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 。 这些立法尝试 , 也能给其他地方立法或国家立法 , 提供值得借鉴的思路 。

  无论从以人为本的角度 , 还是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角度 , 给予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 都具有立法规范的必要 。 但是 , 仅停留于地方性立法 , 步子迈得还有点小 。 在改善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权益上 , 还须国家立法 “换挡加速” , 让创新普惠社会公众 。

  刘婷婷 来源:中国青年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