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正义网」将毛巾盖在被害人脸上不断浇水致死,“传销团伙”三主犯被判死缓

  将毛巾盖在被害人脸上不断浇水 , 直至其窒息死亡 , 仅仅是因为对方不愿配合非法活动 , 而打算对其“立规矩”……经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近日 , 法院对邱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 非法拘禁 , 故意伤害 , 抢劫 , 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首要分子及主犯邱某、杨某妹、李某三人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 。

  怀揣梦想 , 却落入陷阱

  2018年3月 , 广西人谢某通过朋友认识了韦某 。 韦某自称在浙江绍兴的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 保底月薪6000元 , 并邀请谢某前去一同工作 。 谢某颇为心动 , 立即动身前往绍兴 , 未曾想就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 同年3月23日 , 谢某到达绍兴后 , 根据韦某一伙的指引进入绍兴袍江新区某小区的一处民房内 。 屋内已有十余人 , 他们要求谢某与一个名为李某的“主任”握手并做自我介绍 , 谢某未予配合 , 立即遭到李某等人的拳打脚踢 。 此时 , 谢某意识到自己落入了传销组织 , 被威胁之下只能选择服从 。

  当晚 , 为防止谢某的家人起疑 , 该团伙要求其打电话向家人报平安 。 通话中 , 谢某突然在电话里向家人大喊“我被骗进传销组织” , 在一旁监听的团伙成员马上捂住其嘴巴 。 在该团伙上级邱某、杨某妹的授意下 , 李某、韦某等人决定“教育”一下谢某 。 众人按住谢某的手脚 , 扼住其颈部 , 将毛巾盖在其脸上后不断对口鼻浇水 , 直到几分钟后谢某不再动弹 。 众人见无法唤醒谢某 , 慌忙将他送至医院后逃离 。 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医护人员感到异样便报了警 。

  次日 , 多名组织成员被警方抓获 , 李某等人也先后落网 。

  结构严密 , 团伙成员分工明确

  2019年1月 ,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 , 检察机关查明 , 该涉案团伙是一个在全国多地活动、以传销为名的组织 。 该团伙结构严密 , 从上至下设“经理——大主任——主任——管家、理事——业务员”等层级 。 邱某担任“经理” , 他提拔了杨某妹担任绍兴地区“大主任” , 组织领导位于绍兴的4个窝点 。

  2017年起 , 杨某妹等人以谈恋爱、找工作等为诱饵 , 不断将全国各地的被害人诱骗至窝点 。 对新加入的被害人 , 该团伙会举行名为“抖开”的仪式 , 即通过搜身没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物品 , 同时要求其与窝点管理者恭敬地握手并为对方擦皮鞋、端茶倒水等 , 借此“立规矩” 。

  为谋取被害人的钱财 , 该团伙持续对成员进行洗脑 。 洗脑方式分两种 。 一种名为“坐寝” , 即轮流进行谈话 , 灌输“投资”“发财”等概念 。 另一种是上课 。 一般由资历较老的成员讲授 , 声称该团伙正在销售一款“人际网络项目”产品 , 每套售价2800元 , 要求成员购买 。 但事实上 , 该产品并不存在 。 “纯粹是虚构的 , 我们从来没看到过所谓的产品 , 或者能证明它存在的证据 。 ”窝点“管家”杨某交代 。

  经查 , 2017年上半年至2018年5月 , 邱某、杨某妹等人以暴力或其他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 共对40余人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实施抢劫21起 , 劫得财物合计33万余元;诈骗6起 , 骗得财物合计6.7万余元 。

  缜密审查

  18条补侦意见让正义不缺席

  2018年6月 , 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将杨某妹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 同年12月 , 公安机关又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将同案犯邱某移送审查起诉 。 随着邱某归案 , 更多真相浮出水面 。

  经仔细审查案卷材料 , 讯问犯罪嫌疑人 , 梳理事实证据 , 检察机关分析认为 , 邱某等人虽假借传销名义活动 , 但其团伙或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 , 如有稳定的犯罪组织和明确的组织领导者 , 且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 , 这些特征均已超出传销行为界限 。

  本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不拔高凑数 , 也不降格放纵”的原则 , 检察机关列出补充侦查意见18条 , 如要求公安机关查明该团伙以何种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产品”、抢劫及诈骗准确金额、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证据等 。

  侦查机关高度重视 , 并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 , 绍兴市检察院派员全程指导侦查 , 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材料10余卷 , 新增多起有组织抢劫犯罪和诈骗犯罪事实 。 检察机关经梳理分析 , 最终认定该团伙虽名为“传销组织” , 但本质为通过实施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遂对邱某、杨某妹等19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非法拘禁罪 , 故意伤害罪 , 抢劫罪及诈骗罪提起公诉 。

  最终 ,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范跃红 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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