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持械上门闹事 持刀反击致一死三伤被判防卫过当

因“债权转让”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 , 2015年10月14日凌晨 , 山东烟台男子宋光(化名)家中突然涌入多名手持军刺、棍棒、砍刀的陌生人 , 声称要“收拾”他让其服软 。 后双方发生厮打 , 期间宋光与司机王小皮(化名)持刀捅伤四人 , 致一死三伤 。 此后烟台芝罘区法院、烟台中院先后审理该案 , 均认定宋光、王小皮防卫过当 , 犯故意受害罪 。 1月14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从宋光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处获悉 , 目前家属已向烟台中院递交申诉书 , 请求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

8人持械上门闹事 持刀反击致一死三伤被判防卫过当

深夜零点8人持凶器上门 据烟台中院二审(2018)鲁06刑终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 , 2015年10月13日下午 , 宋光与于风(化名)因“债权转让”问题在电话中发生争执 , 当晚 , 王小皮听说于风要找人收拾宋光 , 遂赶到其家中告知 。 后王小皮离开宋光家 , 但被张岩辉(化名)等人拦截至海边 , 王小皮逃走后再次回到宋光家 。 宋光、王小皮均认为 , 张岩辉系于风找来“收拾”自己的 。 后宋光、张岩辉二人多次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对骂 , 14日凌晨0时16分许 , 张岩辉纠集牟森柏、申涛涛、姜霖霖、史洋、姜鹏(均为化名)等8人 , 持军刺、棍棒、砍刀等来到宋光家 , 并先后冲进屋内 。 进门后 , 张岩辉持军刺朝王小皮冲过去 , 王小皮于是持砍刀与其在阳台厮打 。 期间 , 王小皮将张岩辉砍倒在地 , 争夺其手中军刺 。 宋光则在与另外几人厮打中 , 持刀捅伤牟森柏、申涛涛、姜霖霖 , 牟森柏、申涛涛持棍棒殴打宋光 , 史洋持砍刀砍击宋光头部 。 经法医鉴定 , 牟森柏系他人用刺器捅刺左小腿致胫前、胫后动脉破裂死亡;姜霖霖腹部受伤属重伤二级 , 左手所受损伤轻伤一级;张岩辉系外伤致低血容量休克(中度) , 所受损伤属重伤二级;申涛涛四肢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宋光头部、左手所受损伤均属轻伤二级 , 右下肢所属损伤属轻伤一级 。 一审二审均被认定防卫过当 2017年12月 , 芝罘区法院一审判决该案 , 以宋光、王小皮防卫过当 , 犯故意伤害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 , 因二人此前曾因其他案件处于缓刑 , 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0年、8年 。 后宋光等人提起上诉 。 烟台中院认为 , 宋光、王小皮为制止他人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 , 持械将他人打伤 , 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 ,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 由于二审期间 , 部分受害人家属自愿与宋光达成和解 , 并出具谅解书 , 烟台中院终审判决宋光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 因其此前曾因其他案件被判缓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 。 对方4人亦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在宋光获刑的同时 , 张岩辉等人亦因持械入户伤人获罪 。 据芝罘区法院(2016)鲁0602刑初63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张岩辉纠集姜霖霖等人深夜持械入户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轻伤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因此判处张岩辉犯故意伤害罪 , 获刑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姜霖霖犯故意伤害罪 , 获刑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申涛涛犯故意伤害罪 , 获刑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史洋犯故意伤害罪 , 获刑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对此结果 , 宋光家属认为 , 宋光虽然也有出伤伤人 , 但考虑到当天对方8人深夜持凶器突然上门 , 其反击只是出于防卫 , 因此仍希望法院可以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2020年1月14日 , 宋光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目前宋光家属已向烟台中院递交申诉书 , 正在等待申诉立案通知 。 (北青报采访人员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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