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自然资源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企、民企均可进入油气勘查开采领域

1月9日 , 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 据悉 , 这是自然资源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 《意见》规定 , 凡是我国境内注册 , 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的公司 , 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 , 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 。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介绍 , 《意见》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3大方面内容 , 11条具体改革内容 。

「红星新闻」自然资源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企、民企均可进入油气勘查开采领域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

在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方面 , 放开油气勘查开采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 , 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 。 “向内外资企业开放 , 这是重大改革举措 。 ”凌月明说 。

另外 , 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 , 这是内部的重大改革 。 根据油气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技术特点 , 针对多年存在的问题 , 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 , 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 。 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 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

「红星新闻」自然资源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企、民企均可进入油气勘查开采领域。答采访人员问环节 , 自然资源矿业权司司长姚华军进一步解释 , 《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 , 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 , 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开采对外商投资仅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

“自2012年以来 , 我部先后开展了页岩气、常规油气、煤层气探矿权竞争出让改革试点 , 对准入门槛进行了实践探索 。 ”姚华军介绍 , 油气一口探井成本上千万甚至高达亿元人民币 , 要求从事油气勘查开采的企业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 《意见》考虑到油气勘查的高风险、高投入等特点 , 对企业净资产做了最低要求 , 且规定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 , 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 。 本次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 ,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公司 , 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 , 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赵倩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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