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曾被批“卖官鬻爵、家风败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被提起公诉

【潇湘晨报】曾被批“卖官鬻爵、家风败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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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月6日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受贿一案 , 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 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近日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克勤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克勤利用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通报称 , 杨克勤背弃初心使命 , 丧失纪法底线 , 以权谋私 , 以案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 , 超标准装修周转房 , 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 卖官鬻爵 , 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知纪违纪 , 执法犯法 , 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 , 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 , 家风败坏 。

  杨克勤简历

  杨克勤 , 男 , 汉族 , 1957年10月生 , 安徽临泉人 , 1980年7月参加工作 , 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研究生学历 , 管理学硕士学位 。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其间:1995.08——1997.09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历摘自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截至2012年2月)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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