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两男子不同路口酒后骑车跌倒受伤,救护车上碰头,竟是一起喝酒的同学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郭一鹏通讯员李鑫)两处路口 , 交警分别接到报警电话 , 有人酒后骑车跌倒受伤 。 交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 其中一人很快被抬上了救护车 , 路过另一处路口时顺便带上另一名伤者 。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 , 这两名骑车跌倒受伤者竟然是老同学 , 此前正是参加同学聚会喝的酒 。

  前不久晚9点半左右 , 南京交警六大队连续接到两起骑电动车摔倒的警情 , 分别在幕府东路和建宁路热河路路口 , 两男子酒后骑电动车跌倒受伤 。 接警后 , 事故值班民警夏俊、122民警谢斌分别赶往2个事故现场 。 民警到达建宁路事故现场后 , 受伤男子自称在五塘广场附近饭店和同学聚会喝醉了 , 这才骑车摔倒 。 与此同时 , 122民警赶到幕府东路事故现场 , 受伤男子也是因为醉酒骑电动车摔倒 , 之后被抬上救护车准备送往医院 。 过后不久 , 夏俊正准备将建宁路事故男子送往医院时 , 正巧120救护车路过 。 拦下后询问 , 车上躺着的正是幕府东路受伤事故男子 。

  不过 ,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 , 这两名骑车跌倒受伤者居然互相认识 , 原来 , 两人是此前在一起喝酒的老同学 , 聚会结束后分别骑车回家 , 没想到都发生了事故 。

  交警也就此提醒 ,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 ,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 交警表示 , 酒后特别是醉酒后 , 人的反应及协调能力会大幅下降 , 骑乘非机动车辆同样非常危险 。 因此 ,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 像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 , 拒绝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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