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遗失驾驶证后莫名成为交通肇事者还背上12万赔偿款

  2018年7月 , 王某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反映情况 , 其名下银行卡被法院冻结 , 原因是他在7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重伤 , 经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 法院判决他赔偿12万余元 , 并在执行中将其银行卡查封冻结 。 但来自江苏的王某表示 , 案发时他根本不在上海 , 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 不过 , 他曾经遗失过驾驶证 。 真正的肇事者是谁?如何还王某一个清白 , 也还重伤瘫痪的被害人一个公道?2018年8月 , 经嘉定区检察院立案监督 , 真正的肇事司机李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日前 , 经该院提起公诉 , 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

  2011年1月18日 , 嘉定区浏翔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 一辆货车与电瓶车相撞 , 造成电瓶车驾驶员汤某受伤 。 货车司机拨打了110和120 , 并跟随救护车将伤者送到了医院 。 不久后 , 民警赶到医院查看了肇事司机的驾驶证 , 驾驶证上的信息显示这名司机叫王某 , 江苏盐城人 。

  后查明 , 该事故是由于王某操作不当造成 ,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经鉴定 , 该事故致汤某一级伤残 , 汤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赔偿 。 2012年 , 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汤某12万余元 。 然而事实上 , 在得知汤某伤势严重之后 , 司机王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

  2018年 , 法院强制执行该民事诉讼判决 , 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身份信息将王某的银行卡冻结 。 同年7月 , 王某来到法院 , 对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一事表示不理解 , 称自己并不是交通肇事者 , 为何会背上高达12万余元的赔偿款呢?

  经调查后发现 , 当时的肇事者确实不是王某 , 真正的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 , 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 手持替换照片后的王某的驾驶证报警来处理事故 , 并在后续处理过程中逃跑 。 经过仔细侦查 , 警方确定了真正的肇事者是李某 ,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李某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能入刑?本案是否还在追诉期?

  收到该案相关线索后 , 嘉定区检察院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 对在案证据进行审查 , 调取相关证据 。 同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 对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 是否已过追诉时效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 将难点逐个击破 。

  该院认为 , 虽然在此案中 , 李某并未立刻逃逸 , 而是拨打了110报警 , 还跟随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 但他致一人重伤并无证驾驶(办案中发现其从没有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的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 。 此外 , 李某案发后使用虚假身份、后续逃跑的行为 , 属于交通肇事后为逃避处罚而逃跑 , 依法应当判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 , 诉讼时效应当依法认定为十年 , 因此还在追诉期 。 随后 , 该院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 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立案 。

  2018年9月 , 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 据其交代 , 他无意间在路上捡到王某的驾驶证后 , 发现自己与王某长得有几分相似 , 就找人将自己的照片替换上 , 一直作为自己的驾驶证使用 。 因此案发后 , 他提供的驾驶证上除了照片以外 , 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均是王某的信息 , “完美地”让王某背了锅 。 当他得知伤者伤势严重 , 可能要赔偿高额的医疗费、护理费时 , 便选择逃离上海并立刻更换了联系方式 。

  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检察日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