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

就业■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  羊城晚报讯采访人员唐珩报道:1月3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 , 进一步优化征收残保金 , 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 缴费人自2020年1月1日起 , 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的 , 适用该《方案》 。

  《方案》完善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 实行分档征收 。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 , 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 , 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 《方案》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 暂免征收残保金 。

就业■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 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

  残保金怎么用?《方案》明确 , 将优先用于保障就业 , 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 , 并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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