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北青报:“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彰显司法理性

无论如何 , 大学生都应当增强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 培养理性消费、文明消费观念 , 摒弃虚荣攀比心态 , 彻底远离不良校园贷 。 教育、银监、公安等部门也应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打击力度 , 即便校园贷穿上了“马甲” , 也要将其精准识别并严格拒于校园之外 , 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

1月2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正式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简称《意见》) , 其中明确要求 , 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 , 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 (相关报道见A3版)

#校园贷#北青报:“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彰显司法理性。近年来 , 屡屡曝出在校大学生深陷“校园贷” , 令正常的生活、学习难以为继之事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尽管教育、银监等部门三令五申 , 依法对校园贷进行整治 , 甚至禁止任何网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 校园贷受到一定遏制 , 但并未彻底远离校园和学生 。

#校园贷#北青报:“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彰显司法理性。据媒体去年8月做的一份调查 , 随着国家整治活动的推进 , 不少校园贷纷纷穿上了各种“马甲” , 从最初单纯的校园贷 , 变身为美容贷、714高炮等现金贷 , 随后又继续演变“套路贷” 。 在媒体测试的平台中 , 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 , 其中一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竟高达199.38%!

不良校园贷变得更加隐蔽 , 却万变不离其宗 , 不失其高利贷、套路贷的本色 , 校园贷还很容易伴生虚假宣传、诈骗 , 侵犯隐私权、人身权等违法行为 。 一些大学生深陷校园贷不能自拔 , 进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 遭遇失信危机 , 甚至被诉诸司法程序 , 给大学生及其家人、所在学校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

然而 , 因校园贷失信的大学生与人们见惯的“老赖” , 在本质和行为上往往有明显差异 。 老赖多有独立经济能力 , 且相当一部分老赖有偿债能力 , 但却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财产 , 故意躲债、逃债、赖债 , 对抗执行 , 伤害债权人权益 。 大学生一般都没有收入来源 , 靠父母等监护人供养 , 一些大学生受到他人误导或中了网贷机构的套路后才陷入校园贷 , 且在校园贷关系中 , 因网贷机构多有违规侵权行为 , 大学生很容易成为受害者 。

有些学生之所以发生校园贷还款违约 , 是因为确实没有支付能力 , 没有独立财产可供还债或执行 , 并非恶意逃避债务 。 大学生因校园贷失信往往属于被动失信 , 主观恶意较轻 , 对社会诚信的损害也远比不上一般意义上的失信行为 , 最高法在执行工作中将校园贷失信生与传统“老赖”区别开来 , 给予校园贷失信生更宽松的失信惩戒、制约 , 符合校园贷关系的特征 , 符合精准打击、分级制约失信行为的要求 , 也符合社会诚信建设的原则和方向 。

全日制在校生还处在学习阶段 , 一旦被贴上失信标签或者被限制消费 , 其日常学习与生活都会受到明显影响 , 在心理上也会蒙上一层阴影 , 很容易产生自卑心态 , 失去正常的学习节奏 , 甚至可能走上自暴自弃的道路 。 法院执行系统依法“豁免”校园贷学生失信责任 , 释放了司法善意 , 彰显了司法理性 , 有助于以司法诚信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

当然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 对于校园贷失信生 , 执行系统只是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 而不是一刀切地不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 如果校园贷失信生有恶意毁约、恶意逃债等行为 , 失信情节严重 , 且有一定的支付能力 , 那么 , 法院依然有将失信学生拉入“老赖”黑名单并限制消费的可能 。 另外 , 如果校园贷的基本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 即便法院执行系统“网开一面” , 但失信学生的债务责任依然存在 。 所以 ,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切不可因最高法《通知》的上述规定而产生侥幸心理 , 切不可放松对不良校园贷的警惕 。

无论如何 , 大学生都应当增强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 培养理性消费、文明消费观念 , 摒弃虚荣攀比心态 , 彻底远离不良校园贷 。 教育、银监、公安等部门也应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打击力度 , 即便校园贷穿上了“马甲” , 也要将其精准识别并严格拒于校园之外 , 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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