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至41万元 “老病号”超支的医疗费又能报销了

文章原始标题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至41万元 “老病号”超支的医疗费又能报销了

“我们都做好全自费的心理准备了 , 没想到医保支付限额提高后 , 又能报销了 。 ”近日 , 市民高女士的家属在为老人办理出院手续时 , 盛赞昆明市调整医疗保险待遇带来的实惠 。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 , 昆明市调整多项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 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41万元 , 让一些老病号原本超支的医疗费变得又能报销了 。

高女士今年84岁 , 因高龄、患有多种慢性病 , 是一名经常需要住院治疗的“老病号” 。 2019年10月前 , 高女士曾因肺部感染、缺血性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心肌病等 , 曾在昆明市多家医院住院治疗 , 总费用已经超过当时政策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25.9万元 。 因此 , 2019年11月老人住院发生的费用10897.7元 , 只能全部自费结算 。

但老人2019年12月再一次住院时 , 就赶上了医保政策调整的变化 。 当时 , 高女士因浑身乏力 , 入住云南省老年病医院 , 经诊断为肺炎、泌尿道感染 。 10天后 , 老人出院时 , 医疗总费用为10171.74元 。 其中 , 大病医疗统筹再次为老人支付了8894.78元 , 患者只需自付1276.96元 , 费用仅为11月自付的一成多 。 医疗保险调整新政的推出 , 为老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

同样的实惠也在市民黄女士身上得到体现 。 黄女士2019年11月因重度肺炎 , 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 , 因超过限额需要自费12024.06元 。 12月 , 黄女士再一次住院16天 , 医疗总费用21509.39元 , 纳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仅需4043.55元 。

采访人员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 本次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调整 , 针对省本级和市本级两个统筹区存在的参保范围及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住院起付线、居民住院个人自付、最高支付限额、门诊“两特病”待遇等方面的差异 , 对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等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实现市本级与省本级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上的统一 , 进一步消除同城差异 。 本次待遇调整直接惠及全市560余万参保人 , 医保基金预计多支出8600万元 。 目前 , 医保政策已在昆明市各级医院顺利实施 , 惠民实效得到患者的一致认可 。

【调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至41万元 “老病号”超支的医疗费又能报销了。除了调整最高支付限额 , 昆明市职工、居民每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也全面对标省本级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8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0元、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 , 降低了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个人支付压力 , 扩大了重特病患者保障范围 。

不仅调整了“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的老病号日常用药也有了保障 。 被确诊为“两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 , 均能在昆明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门诊两病待遇 , 其发生的相关药品费用可报销50% , 年度内最高可报销400元 。 该举措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减轻了负担 。 (采访人员 廖晶蓉)

【调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至41万元 “老病号”超支的医疗费又能报销了。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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