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冰迷”为何不让进冰场?( 三 )

  场馆应提出相关科学依据

  针对北京部分室内滑冰场“50岁以上的人不能进”这一要求 , 首都体育学院校长钟秉枢教授认为 , 如果滑冰场能拿出相关科学依据 , 证明50岁以上的人群滑冰更具有危险性 , 则是合理的 。 反之 , 则不合理 。

  任何一项运动都存在风险 , 无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 , 在运动过程中身体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 运动场馆不能完全以年龄为限 , 简单地将某些年龄段人群拒之门外 , 而应该科学地规范与管理 。

  以游泳运动为例 。 每个游泳馆都有深水区和浅水区 , 如果游泳爱好者想在深水区游泳 , 只要通过了体检与资格考试 , 取得“深水证”後 , 便可以在深水区游泳 。 这种处理办法 , 就相对科学合理 。

  与国外相比 , 室内滑冰场是近些年在中国逐渐兴起的“新事物” 。 钟秉枢教授建议 , 滑冰场在制定行业相关规定时 , 一定要深思熟虑 , 不能一概而论 。 最新数据显示 , 现在北京60岁以上的老人越来越多 , 已经超过25% 。 将他们拒之门外 , 显然与现实相悖 。

  随着冬奥会临近 , 北京市民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逐渐高涨 。 公共滑冰馆、室外滑冰场、滑雪场、综合性冰雪运动中心等 , 都应该鼓励全民参与 , 以此响应“三亿人上冰雪”的号召 。 此外 , 监管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规定 , 对其加强规范 。

  法官

  免责条款未必真能“免责”

  从法律上来说 , 有没有对参与冰雪运动群体的年龄或身份进行明文规定?

  北京二中院民六庭法官刘洋表示 ,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滑冰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 。 从合同主体权利平等性来说 , 商家无权对消费者的身份和年龄设限 , 否则便涉嫌歧视 。 除非滑冰场的设施装备条件和管理人员 , 客观上确实不能达到保障老年消费者安全的程度 。 在这种情况下 , 滑冰场以一种诚信的方式提前告知 , 就不算违法 。

  那麽 , 滑冰场要求老人签免责协议书的做法 , 是否真能起到免责的作用?刘洋称 , “如果免责条款 , 只是一方单独提供的格式条款 , 完全以自己不承担相关义务而拒绝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下 , 免责条款是失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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