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男子杀情妇一家四口被判死刑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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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5日 , 四川省乐山市一小区内一家四口在家中被一名男子捅刺而亡 , 被告人呼贵华作案后服药、割腕自杀 , 并用汽油引燃房间 。 采访人员从乐山市检察院了解到 , 24日下午 , 经该院提起公诉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呼贵华死刑 。

  庭审现场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8年3月 , 被告人呼贵华与被害人周某某相识后发展成婚外情关系 , 并有经济交往 。 后来 , 周某某逐渐疏远呼贵华 , 呼贵华认为周某某欺骗自己的感情和金钱 , 产生同归于尽的想法 。 2019年1月15日7时许 , 呼贵华携带事前准备的尖刀、汽油等作案工具和自杀用的药物 , 驱车前往周某某家中 , 持尖刀捅刺被害人周某某及其母亲、丈夫、2岁儿子 , 致4人当场死亡 。 呼贵华杀害四名被害人后 , 服药、割腕自杀 , 并用事前准备好的汽油引燃周某某尸体所在的房间 。 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到达火灾现场 , 将已昏迷的呼贵华送往医院救治 , 呼贵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只有周某某的大儿子因读书外出才免于被杀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呼贵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4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呼贵华故意杀人后又放火烧毁现场 , 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 , 构成放火罪;呼贵华一人犯数罪 , 应数罪并罚 。 呼贵华归案后对其实施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 依法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 。 但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 虽具有坦白情节 , 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

  24日下午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秉国担任该案审判长 , 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 全市70余名员额法官、检察官观摩了庭审 。 检察机关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进行举证 , 当庭出示相关证据并相互质证 , 对定罪和量刑充分发表意见 。 “如果人人都可以冲破法律的束缚 , 以刀剑相向以宣泄自己内心的愤怒 , 那么法律将形同虚设 。 ”庭审中 ,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 , 呼贵华罪行极其严重 , 建议判处其死刑 。

  法院经审理 , 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 一审判处被告人呼贵华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同时判处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94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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