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南京房屋租赁企业又跑一家 房租交了 公司跑了 租客怎么办?

  □紫金山/金陵晚报采访人员 于志兵

  今年以来 , 南京房屋租赁业爆出新闻 , 以乐伽公寓为代表的多家企业采用高收低租的经营模式迅速扩张 , 最终资金链断裂 , 大量房东房客的房租无从追讨 。 南京市民韩先生反映 , 他在南京鑫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了套房子 , 刚住了一个月 , 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

  交了房租却被赶出门

  维权房客坐满公司

  据了解 , 11月17日 , 韩先生通过鑫星公司以1400元的月租金在南京栖霞区尧安新村小区租了一套7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 , 并一次性付了7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 可就在前几天 , 他收到鑫星公司的短信说 , 公司资金出了问题 。 韩先生赶紧跟房东联系 , 发现自己担心的事变成了事实 , 自己成了新闻里说的那些受害者 。 “我是1400元一个月租来的 , 房东是1900元每月租给中介的 , 所以中介中间亏500元一个月租给我 , 房东收了一个季度的钱 , 我交了七个月 。 ”

  12月23日上午 , 采访人员陪同韩先生找到位于南京苏宁大道64号的南京鑫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的会议室里挤满了前来维权的租客和房东 。 房东崔先生表示 , 他们小区出租房屋的需求比较普遍 , 房主大多是上了岁数的老人 , 对租房的行情、渠道都不太了解 。 “这家公司找上门来说可以代租、托管 , 他给我们谈价格 , 我们以前出租都是3800元一个月 , 后来他说公司资金紧张 , 也谈的是3800元一个月 。 拿到手以后2900元一个月租给租客了 。 ”崔先生没想到 , 原以为省时省力的托管代理是如此不靠谱 。

  走进鑫星公司 , 采访人员看到 , 可容纳几十号人的办公室只剩下零星的三四个留守员工 。 采访人员询问:“你现在在公司负责什么?”工作人员回复:“我不知道 , 我什么都不知道 , 我去上厕所 。 ”对于房东和租客的任何疑问 , 现场的工作人员拒绝给出回复 。

  不少维权市民表示 , 此前公司给他们的回复是 , 因为前期拓展业务期间 , 市场竞争激烈 , 业务员为了业绩而采取了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手段 , 在租房旺季 , 资金还能应付 , 但到了眼下的淡季 , 资金漏洞便逐渐显露 , 但直到现在都没人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

  公司跑了房客怎么办?

  相关部门已经跟进

  采访人员随后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了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租赁市场管理科 。 负责人表示 , 他们已经注意到鑫星公司的营业状况 , 这家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手续 , 存在高收低租经营行为 , 拖欠房东租金 , 已经引起关注 。 法律界人士表示 , “如果中介公司不按照约定支付 , 房东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租金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达到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 房东可以与公司解除签订合同 。 如果导致租客有一定的损失 , 租客也可以向中介公司主张要求返还租金 。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鑫星公司并非孤例 , 南京已发生多起长租公寓“爆仓”事件 , 导致房东、房客遭受损失 。 面对这样的行业现象 , 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 提前做好防范管理 。 今年8月 , 南京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金融风险的通知》 , 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机构从事住房租赁代理业务时 , 应当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 , 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银行签订租金委托收付协议 , 设立机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 , 实行租金银行托管 。 ”

  目前这一规定已经得到部分落实 , 12月20日起 , 南京6家住房租赁企业分别签署租金托管协议 。 6家租赁企业开设的租金专用账户将报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备案 , 接受社会监督 , 并同时在企业经营场所、房源发布平台、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 。

  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租赁市场管理科科长王彬表示 , “目前 , 租赁企业分别与房东、房客签订代理、托管合同和租赁合同 , 造成房东、房客之间信息不对称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 , 市民在租房时 , 应主动查询租赁企业租金托管相关信息 , 提高租金收付风险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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