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生态环境部公布11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生态环境部25日向媒体公布了2019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降尘监测结果 。

界面新闻■生态环境部公布11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

11月 , “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2–12.1吨/平方千米·月之间 , 平均为6.9吨/平方千米·月 , 同比上升32.7% 。 长治、晋城、北京、邯郸、衡水、石家庄、安阳、新乡、沧州、济宁、郑州、邢台、太原、唐山、淄博、菏泽、濮阳、廊坊、天津、滨州、焦作、济南、开封和保定等2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德州、阳泉、聊城、鹤壁等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 , 其中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 , 达12.1吨/平方千米·月 。 聊城等14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晋城等23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界面新闻■生态环境部公布11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11月 , 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0–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 , 平均为5.7吨/平方千米·月 。 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 。 其中吕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 , 达8.4吨/平方千米·月 。 临汾等5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