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父母反对交往 他得知女方将嫁欲杀女方一家,最终因杀人未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因女方父母反对交往 , 他得知女方将嫁后欲杀女方一家 , 前往女方家作案 , 最终因杀人未遂 , 日前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经审理查明 , 2015年 , 被告人李某与刘某甲(被害人刘某乙、刘某丙的妹妹)交往 , 后因刘某甲父母反对而分手 。 2018年1月1日前后 , 被告人李某到刘某甲的河源家找刘某甲父母亲 , 希望刘的父母亲能够同意其与刘某甲交往 , 刘父母亲不同意后离开 。

  2018年8月中旬 , 李某从其父亲得知刘某甲已与他人订婚 , 遂决定杀害刘某甲的兄弟和姐姐以报复刘某甲一家 。 当月18日凌晨1时许 , 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和撑衣杆 , 窜至惠州市惠城区某路某住宅小区住宅楼5楼 , 用撑衣杆挑开楼梯公共铁门和被害人住处(503房)的铁门 , 潜入屋内 , 然后将厨房的液化石油气罐挪至客厅中间 , 将液化石油气管通过门缝塞进了刘某丙房间 , 并用布堵住门缝 , 打开液化石油气罐阀门 , 欲使用液化石油气毒杀刘某丙 。

  几十分钟后 , 发现该罐液化石油气没气了 , 便将该液化石油气罐搬到洗手间门口 , 发现刘某乙的房间没有锁上 , 于是进入该房间搜找其与刘某甲交往时留下的物品 , 后出去从阳台搬来另一罐液化石油气 , 欲用同样的方法欲毒杀刘某丁 。 后其又进入刘某乙房间 , 并拿铁锤放在门口 , 继续搜找其与刘某甲交往时留下的物品时被刘某乙发现 , 遂冲到床边掐住刘某乙的脖子 , 将刘某乙拉下床后拉她到门口 , 并用铁锤锤打刘某乙头部 , 直至刘某乙不会动弹 , 之后发现原用于毒杀刘某丙的液化石油气罐还有气 , 又将该液化石油气罐搬到刘某乙的房间 , 关上房门放气 , 欲杀害刘某乙 。

  之后 , 李某到洗手间清洗砸打刘某乙时溅到脸上的血迹 , 返回客厅 , 发现刘某乙的房间门反锁 , 于是用铁锤砸锁、用脚踹开房门 , 冲进去再次用铁锤连续击打刘某乙的头部数下 , 直至刘某乙倒下不会动弹 。

  约6时30分 , 刘某丁起床发现房门口被放置液化石油气罐等异常情况 , 于是打电话告知刘某丙 。 刘某丙打开房门查看即被李某冲过来用铁锤击打头部 , 遂与李某争抢铁锤 , 刘某丁从房间跑到楼下告知小区保安并报警 。 李某与刘某丙争持不下 , 经协商 , 双方同时松手将铁锤从阳台扔到楼下 。 后刘某丙以头部流血为由 , 让李某陪同其到医院治疗 。 刘某丙经过刘某乙房间时 , 发现房间门被打开 , 刘某乙躺在地上头部流血 , 于是进房间查看 。 李某则跑到楼顶 , 并打电话报警 。

  刘某丙和刘某丁一起将刘某乙抬到河南岸医院抢救 , 后刘某乙被送往医院抢救 。 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 , 将在楼顶处的李某抓获 。 经法医鉴定 , 被害人刘某乙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刘某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一人重伤二级 , 一人轻伤二级 , 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 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李某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丙的物质损失人民币5776.59元;被告人李某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乙的物质损失人民币48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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