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男子收购鹦鹉引来警察?记住:这种鹦鹉不得擅自买卖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杨晓俊 采访人员 江跃中)“我知道国家保护动物是不能买的,但因为这品种鹦鹉实在太漂亮了 。 本以为在网上购买也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警察居然真的会找上门来,现在想想真是悔不当初 。 ”近日,面对民警的讯问,在黄浦公安分局老西门派出所的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刘某掩面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
事情的起因要从今年9月讲起 。 一天,鸟类爱好者刘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种叫栗额金刚鹦鹉的鸟相当漂亮:绿色的头顶带有艳丽的羽毛,翅膀前端及内侧次级红色覆羽时隐时现 。 刘某一时难以抑制心中的喜爱之情,立马来到了某花鸟市场欲购买此种鹦鹉 。 然而,市场内听闻刘某对鹦鹉的描述,围拢在其身边推销的商贩们却纷纷摇头离去 。 刘某口中的鹦鹉属国家保护动物,法律禁止私人买卖 。 从花鸟市场灰头土脸归来后,刘某依旧不死心,他想到从网上收购鹦鹉的想法 。 于是,刘某重新坐回了电脑前,敲打起了键盘搜索关键词 。
一阵检索后,刘某在百度贴吧内找到了一个售卖鹦鹉的微信号 。 刘某加了网络微信,描述了鹦鹉品种,谈妥了4450元人民币的收购价格 。 一切如此“顺理成章” 。 两天后,刘某从某客运站取回了自己朝思慕想的宝贝鹦鹉 。 正当刘某为得到心爱的鹦鹉暗自窃喜之际,民警却敲响了刘某的家门 。
原来,属地老西门派出所接到了杭州警方发来的线索,不久前,杭州警方破获了一起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案件,而刘某正是该案的其中一名买家 。 接获案情后,民警迅速找到了收购鹦鹉的刘某,并将其带到派出所 。
到案后,刘某对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收购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经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初步鉴定,该栗额金刚鹦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黄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推荐阅读
- 三国杀:卡牌是否应该“界限突破”?且看这版「界闪电」设计如何
- 「周榜」9件最抢手美衣
- 「连麦两会」两位90后村支书隔空分享战“疫”中的乡村管理经验,共谋致富奔小康之路
- 「两会访谈」新冠疫情下的外贸企业突围之路
- 「图解」半导体成当之无愧吸金王,2.8亿资金打板紫光国微
- 「威客电竞CSGO」ESL里约欧洲淘汰赛,Astralis 3比0碾压G2获冠军
- 最强神父!「圣水喷射攻击」净化信徒那颗邪恶的心
- 深夜美食之「红酒焗排骨」,熬最长的夜,吃最香的排骨
- 「战国四公子之」平原君挖的大坑和毛遂自荐
- 「生活」早起做四件事,肝脏健康没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