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法院查封的玛莎拉蒂,他竟然转头就以57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黄某与楼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7月始,楼某因资金周转所需多次向黄某借款共计44.7万元,但楼某未按约归还借款,黄某遂向义乌法院起诉 。 经黄某申请,义乌法院于2016年8月23日查封楼某名下的玛莎拉蒂汽车,该车保全价值为20万元 。 同年12月6日,法院判决楼某归还黄某借款44.7万元及利息 。 判决生效后,楼某未有履行,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义乌法院向被执行人楼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要求其限期履行,但楼某一直未履行 。

  2018年5月31日,经申请执行人举报,楼某被抓获,义乌法院责令其履行义务并询问其车辆下落,楼某称该车于2017年6月被杭州某按揭公司拉走,不知下落 。 因楼某拒不履行,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 同年6月12日,义乌法院向被执行人楼某下达敦促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交出车辆,但楼某拒不履行,也不交出车辆 。 因楼某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车辆,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义乌法院于2018年9月7日以楼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义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 2019年3月15日,楼某在义乌市某电影院被抓获 。 经公安查明,楼某于2016年10月将该车以57万余元转让张某,因无法过户,张某支付35万后余款未付,于2017年12月将该车以租代售卖给他人,目前车辆仍去向不明 。 2019年6月4日,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2019年6月20日,义乌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楼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

  本案中,楼某被黄某起诉至法院后,在车辆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为逃避执行而擅自将被查封的车辆转卖他人,判决生效后仍继续隐瞒车辆去向,其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不以判决、裁定的生效和执行通知书送达为前提,法院依法对楼某判处刑罚,维护了司法权威,具有较好的警示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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