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冲着路边房屋小便,屋子突然倒塌被砸!广西男子向屋主索赔,法院:赔67000元

  酒后内急 , 北流男子走到一处破旧房屋墙角小便 , 岂料房屋突然倒塌 , 正好砸在了男子身上 , 造成身体多处受伤 。 受伤的男子将房屋所有人告上了法庭进行索赔 。 北流法院审理后判处双方各占50%的责任 。

  墙角小便被砸伤

  今年5月的一个晚上9时许 , 北流男子周某在镇上吃完宵夜回家途中 , 在经过被告李某所有的多年无人居住已废弃的泥砖瓦房前时 , 突然感到内急 , 便走到该瓦房的墙角处解决 。 当时正值雨季 , 房屋所在地曾连续降雨 , 在周某小便的过程中该房屋突然倒塌 , 周某躲避不及被泥砖、瓦片、横木砸伤 。 事故发生后 , 周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 。 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 , 周某部分身体损伤分别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九级伤残 。

  起诉屋主获赔偿

  事发后 , 周某将房屋所有人李某告上法庭进行索赔 。 北流法院审理后认为 , 周某系房屋倒塌致其身体受到损害 , 属于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 , 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 李某系倒塌房屋的所有人及实际管理人 , 应当对周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 同时 , 考虑到周某系成年人 , 长期生活并居住在事发地附近 , 且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常识 , 应当意识到泥砖瓦结构的老房子在连续降雨或长期遭受雨水浸泡的情况下发生倒塌的概率比平时大得多 , 但是其未注意自身安全 , 导致被倒塌的房屋砸伤 , 周某自身对危险性预估不足、防范不够 , 也未尽谨慎注意义务 , 对损害后果具有过错 , 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 法院酌情确定对于周某的损失 , 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 同时 , 结合周某的伤情、年龄、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 酌情确定周某在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元 , 最终李某需要赔偿周某经济损失67000多元 。

  法官提醒:对于久未居住的房屋 , 所有人应该注意维护并设置安全提醒等标志 , 以免倒塌引起伤害 。 对于原告而言 , 应当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 遵循公序良俗 , 且提高安全意识 。

  屋子:是你先动的xx , 宝宝心里苦 , 宝宝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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