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大连女子从地上捡起500元还给“失主”!却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

  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 , 欲对女子图谋不轨……近日 ,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涉嫌强奸案依法提起公诉 。

  今年7月某日晚19时许 ,

  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大连湾街道大房身村201国道附近 ,

  女子刘丽(化名)在路边准备打车去大连市区 ,

  犯罪嫌疑人李某见她独自一人 ,

  临时起歹意 ,

  故意将身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 ,

  诱骗刘丽引起注意 ,

  单纯的刘丽将钱捡起还给李某 ,

  李某趁势将钱揣回刘丽身上 ,

  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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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丽不同意 ,

  转身即走并给朋友打电话 ,

  李某尾随其10米左右 ,

  见周围人烟稀少 ,

  强行将刘丽拖拽过某山坡沟内 ,

  采取扇耳光、

  拳打头部等行为 ,

  欲对其实施强奸 。

  后因刘丽男性朋友的电话呼入、

  刘丽拼命反抗呼喊、

  周围有人经过等原因 ,

  趁犯罪嫌疑人李某胆怯 ,

  刘丽起身逃跑并报警 ,

  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捕到案 。

  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甘井子区检察院 , 承办检察官综合案件的证据情况 , 对本案抽丝剥茧 , 逐一分析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得出本案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的结论 , 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给钱了”、“自愿发生性关系”等辩解不予采信 。 对其以涉嫌强奸罪 , 依法提起公诉 。

  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提高警惕:

  夜晚出行注意人身安全 ,

  尽量避免单独外出 ,

  避免到人烟稀少的地方 ,

  如发生紧急情况要保持头脑清醒 ,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

  尽快报警 。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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