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儿子半夜掐死父亲 弑父后同妻子、母亲伪造失踪仍被捕 妹妹向法庭请求轻判

  2018年10月29日 , 怀化沅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丈夫“失踪”了 ,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调查 , 这起“失踪”案背后隐藏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

  近日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这名女子和她的儿媳被判缓刑 , 她的儿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

  2018年11月8日 , 是宋军(以下均为化名)与妻子尹芳离婚官司开庭的日子 。 然而 , 因宋某缺席 , 法院以撤诉处理 。 就在一个星期前 , 宋军“失踪”了 , 报案人正是他的妻子 。

  随着调查的深入 , 一个隐匿在背后的秘密被揭开 。 原来 , 因不满宋军长期家暴母亲 , 甚至不惜为情人与母亲离婚 , 宋军的儿子宋海杀死了父亲 , 之后联合母亲、妻子假称“父亲失踪” 。

  近日 , 怀化沅陵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

  “忍无可忍”犯下大错

  今年40岁的宋海在老家怀化沅陵从事装修业务 , 与妻子张娟、母亲尹芳、父亲宋军一起居住 。

  然而在宋海心中 , 父亲是一个对家庭极不负责的男人 。 判决书中这样形容宋军与家人的关系:多年来 , 宋军对家庭不负责任 , 男女关系混乱 , 并长期对妻儿实施家暴 。

  父亲的暴力行为桩桩件件都在宋海心里留下了阴影 , “他在家对我母亲非打即骂” 。

  处于家庭压抑状态中的宋海遂产生杀死父亲宋军的念头 。

  2018年10月25日凌晨2时许 , 宋海在确定家人睡熟之后 , 起床来到宋军休息的客厅沙发边 , 在其沙发旁站了十几分钟 , 当他正在纠结“要不要动手致父亲于死地”的时候 , 宋军突然醒了 , 从枕头旁拿手电筒照着宋海 , 一念间 , 宋海扑上去用左手掐住宋军的脖子 , 右手控制宋军反抗的双手 , 宋军挣扎中发出“啊”的叫声 。

  尹芳被“啊”的叫声惊醒后 , 听到了宋海粗重的喘息声从宋军睡的房间传来 , 就起身走了过来 , 发现儿子跪在宋军睡的沙发边 。 见此情形 , 尹芳将宋海拉开 , 告诉宋海“你这么做不对” 。

  看到母亲后 , 失控的宋海抓住尹芳的手说着“我对不起你 , 宋军天天这么搞 , 我实在忍无可忍” 。

  伪造失踪假象

  尹芳见事情已发生了 , 立刻将事情告诉了儿媳张娟 , 三人陷入恐慌之中 , 一同商议该如何处理 , 然而商议了一晚上也无果 。

  2018年10月25日天明后 , 宋海开着自己的比亚迪SUV四处寻找抛尸地点 , 他在沅陵县太常乡沙金滩一带沅江边发现一条半搁浅的破木船 , 决定在此地用船将父亲的尸体抛入河里 。

  2018年10月26日凌晨2时许 , 宋海将宋军的尸体背到车子的后座 , 称自己害怕 , 要妻子陪同他去抛尸地点 。

  到达后 , 宋海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泥板、铁丝、钳子等物品及宋军的尸体搬到木船上 。

  宋海将船划至离岸一、二十米左右 , 木船因漏水而侧翻 , 宋军的尸体沉入沅江中 , 宋海也因此落水 , 之后宋海蹬掉身上的衣服鞋子泅水上岸 , 与妻子一同驾车回家 。 担心事情败露 , 宋海在路上将父亲的手机丢弃 。

  宋海为混淆视听 , 还叫母亲尹芳报假案 , 称宋军失踪了 。 尹芳为掩人耳目 , 于2018年10月29日 , 在女儿的陪同下前往沅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案 , 称“宋军失踪” 。

  2018年11月8日 , 宋军与尹芳的离婚官司开庭审理时 , 因宋军未到庭被沅陵县法院撤诉处理 。

  两天后 , 宋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卖车的消息 , 卖的正是载过父亲尸体的车 。

  请求从轻处罚

  宋海等人的骗局还是随着调查深入被揭穿 。 尽管此后沅陵县公安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 但仍未找到宋军的尸体 。

  庭审时 , 宋军与尹芳的女儿向法庭出具谅解书 , 请求法庭对母亲、哥哥和嫂子减轻处罚 。

  沅陵县法院审理认为 , 宋海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 , 故意杀害自己的父亲 , 并将其沉尸沅江中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但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 , 被害人宋军长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 并对妻儿长期实施家暴 , 被害人宋军严重违背道德的行为引发了宋海的犯罪行为 , 在案发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 。

  张娟明知宋海故意杀人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 , 却不能正确处理法纪与亲情关系 , 陪同并帮助宋海将宋军的尸体沉入沅江中 , 致宋军尸体这一重要物证时至今日仍未找到 , 严重地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 , 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

  尹芳在知道其子宋海掐死宋军之后 , 不仅知情不举 , 反而到公安派出机关报假案称“被害人宋军失踪” , 混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 , 严重地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 导致宋海故意杀人案未得以及时立案查处 , 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

  案发后 , 宋海、张娟、尹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有悔罪表现 , 可对其从轻处罚 。

  综上 , 以宋海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以张娟犯帮助毁灭证据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二年;以尹芳犯包庇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二年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怀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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