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新闻·钱江晚报】四年多欠下万余停车费,给欠费者算笔账

  小时新闻·钱江晚报评论员 高路

  12月3日,2019年首起杭州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未缴费催缴的民事案件在江干区笕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

  被告是车牌号为浙A***88的车主 。 据统计,自2014年10月28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该车在江干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共计停放176次,累计未缴费金额12246元 。

  整个维权过程非常不顺利 。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动用各种方式多次催缴,但车主仍未及时补缴 。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车主在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陆续补缴了其中的5001元停车费,但仍有6245元停车费仍未结清 。

  不知道,车主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迟迟不缴这笔欠费,照理现在补缴停车费非常方便,移动支付也被引入停车收费,从手续上说,已经没有太多的障碍 。 那么是什么原因一直拖着不给,甚至是收到法院传票仍然不管用呢?如果是对收费方式有什么意见,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投诉维权,而拖着不给不仅有违诚信,也是最无效的办法 。 我们不妨来算笔账,算算值不值得 。

  首先,逃单很难,2014年,杭州市路面停车缴费系统更新,新系统启用后,增加了“取证”环节,收费员的POS机,会先录入车牌号,然后开始“拍照取证”,对着车辆从不同角度拍三张照片 。 有了这样详实的照片记录,车主离开泊位后,就难再拒绝付款 。 即使逃单,各个城区的停车收费中心也可以根据后台记录,向车主追讨停车款 。

  拖也不是办法,你自己不缴不代表别人就拿你没办法 。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必定会支持收费服务中心的维权行为 。 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当事人必须履行 。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仍然不配合的,个人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收入被扣留,个人财产可能被查封 。 你还得承担诉讼、执行的费用 。

  其次,诚信方面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高 。 未按规定时间补缴的,会惹上官司,相关信息也会被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 。 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后果就更严重了 。 全国司法判决的文书都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的,这可不是以前那种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情况 。 而且,不补缴可能被纳入失信者名单,那影响可就大了,你可能被限制消费,可能被禁止坐飞机高铁,出行都成了问题 。

  诚信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的立身之本,信用上有污,如何取信于他人取信于社会?没了立身之本,处处受制约,又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如此看来,不缴实在是得不偿失的行为,不仅该付的钱还得付,还要承担失信后果,又何必呢?现代社会是个有机的整体,没有人可以将自己与社会割裂开来 。 你享受便利享受服务就得付出相应的成本,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希望大家多点契约精神多点法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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