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综合」男子发泄不满电梯里暴打陌生孩童 获刑1年7个月

  今年的9月11号晚上7点左右,安徽合肥一名11岁的男孩在乘坐电梯回家时,电梯里的一名男子突然对他进行殴打 。 报警后,嫌疑人很快被抓获 。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

  监控视频显示,9月11号日晚上7点左右,一名男子在电梯里左手掐住小诺的脖子,右手多次击打小诺的面部和头部 。 之后右脚狠狠踹在小诺的肚子上 。

  9月1日号晚上10点左右,警方在肥东县店埠镇将嫌疑人梁某抓获 。 办案民警表示,嫌疑人梁某在用这种方式发泄心中不满 。 因为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性质恶劣,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 近日,这起案件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梁某犯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之前就曾经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属于累犯 。 “在2014年曾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9年6月3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7日 。 ”

  被告人梁某承认,他并不认识被打男孩小诺,当晚是随机作案,报复社会 。 庭审中,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一年五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在庭审当中,梁某认为量刑过重 。 但法院认定,被告人属累犯,且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性质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

  据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介绍,“综合考虑了全部的量刑情节后,最终合议庭确定的刑期是一年七个月,也就是说在公诉机关的上限 。 ”案件判决后,受害人小诺的家长也第一时间知道了结果 。 小诺的父亲樊先生表示,案件发生后,他们也对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目前孩子的状况已经没有大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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