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高彩菊的微信名“天空的飞燕” , 一起故意杀人案(未遂) , 就围绕着她和她的两个男友之间开始了 。

  因不满同居的前男友李某十多年来对自己的持续打骂 , 1976年出生的贵州籍离异女子高彩菊 , 以“帮我出气就跟你一辈子”相诱 , 喊现任同居男友、比自己小13岁的柳用建教训一下李某 。

  为俘获高彩菊的芳心 , 2018年10月7日 , 柳用建带着表弟陈凡 , 二人在浙江宁波市青田县温岭镇追砍李某40余刀后将其推入瓯江 , 案发后3人出逃 。

  在出逃期间 , 高彩菊第二任男友在安徽蚌埠落网 , 其又和微信上结识的第三任男友吴某同居 , 直至2019年3月在金华被抓 。

  近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 , 青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 鉴于李某因旁人的施救行为未发生死亡后果 , 三名被告人系犯罪未遂 。 高彩菊、柳用建、陈凡因犯故意杀人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6个月和3年 。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http://www.caoding.cn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案件详情后引发关注 。 网络截图

  她对第二任男友说:你帮我打了前男友 , 我就跟你一辈子

  1976年出生的高彩菊 , 在与李某相识前 , 已是3个孩子的母亲 。 2005年 , 与前夫离异后 , 高彩菊带着孩子以高艳的名义 , 与李某在浙江生活 。

  青田县人民法院(2019)浙1121刑初145号判决书显示 , 高彩菊曾供述 , 李某不仅经常打骂她 , 还打骂她的两个女儿 。 “现在女儿嫁人了 , 我就不想和李某过了 。 ”

  判决书显示:柳用建 , 1989年1月2日出生于贵州省威宁县 , 汉族 , 文盲 , 务工 。

  2018年8月 , 柳用建在贵州省威宁县的老家收洋芋时通过微信认识了比自己大13岁的高彩菊 。

  高彩菊供述说 , 其微信名“天空的飞燕” , 所以有人叫她高飞燕;2018年8月收洋芋期间 , 通过微信认识了柳用建 。 聊天时 , 高彩菊跟柳用建说李某经常打她 , 不想跟李某了 , 柳用建就让高彩菊跟他 , 高答应了;2018年9月 , 柳用建去青田县温溪镇打工 , 后每天叫高彩菊过去找他 , 高彩菊过去后二人住在了一起 。

  高彩菊此前同居男友李某陈述说 , 高彩菊到青田温溪打工 。

  虽然和柳用建住一起 , 高彩菊还和李某保持着微信联系 , 柳用建也在微信上见过李某的照片 。

  高彩菊称 , 她曾多次向柳用建说过 , 李某曾对她的打骂和威胁 。

  国庆放假期间 , 李某打算去宁波工作 , 就想路过青田看一下高彩菊 。

  柳用建供述 , 高彩菊说李某要来找她 , 让其帮忙揍李某 , 如果不帮就看不起他 , 揍了就跟他走 。

  “柳用建说李某来了就教训一下他 , 帮我出出气 。 ”高彩菊表示 , 只要柳用建教训了李某 , 就跟柳过一辈子 。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http://www.caoding.cn

  ▲高彩菊供述称 , 柳用建归案后 , 她便在南京与第四任男友生活在一起 。 判决书截图

  追砍现场:前男友一分钟遭砍40刀被推入江中 , 她在一旁观看

  2018年10月7日晚 , 高彩菊与李某相约在青田县温岭镇一家酒吧附近见面 。 两人见面后 , 高彩菊带他在江边逛了很长时间 。 这期间 , 他总感觉后面有两个小青年跟着他 , 但没在意 。

  这两个小青年是柳用建和表弟陈凡 。 陈凡说 , 当晚8时许 , 柳用建让他拿把菜刀跟他走 , 二人就各拿一把菜刀用衣服包起来往江边走 , 柳用建说“小燕”(高彩菊)的前夫来了 , “小燕”让打她前夫一顿 , 柳用建找表弟帮忙一起打 , 出了事情“小燕”会负责的 。

  高彩菊与李某走到凉亭走廊时 , 意外发生了 。

  现场视频监控显示 , 柳用建、陈凡尾随高彩菊、李某至防洪堤水坎埠 。 21时37分29秒许 , 柳用建用包着衣服的菜刀连砍李某头部、颈部等位置十余刀;接着陈凡将菜刀从衣服中抽出 , 上前砍李某 。 一分钟 , 李某就被砍了40多刀 。 期间 , 高彩菊在边上近距离观看 。

  21时38分29秒许 , 李某逃到了凉亭处 。 柳用建、陈凡追上再次追砍李某 。

  21时39分12秒许 , 三人扭打至瓯江水边 , 高彩菊随后跟上查看 。

  21时40分许 , 陈凡、高彩菊、柳用建从江边返回 , 并逃离现场 。

  后经公安机关证实 , 李某逃至江边后 , 柳用建将其推入水中 , 直至水淹到脖子处 。 直到旁人路过报警 , 李某在旁边人手电筒的照明下走了上来 。 后经鉴定 , 李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

  高彩菊供述 , 当时江水已经没过李某的胸口位置 , 李某头部和背部都在流血 。 她以为李某已经死亡后 , 就和柳用建逃去了安徽蚌埠 。

  2018年12月柳用建在蚌埠落网 。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上游新闻]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伤推入江中 逃亡后另寻新欢//---- http://www.caoding.cn

  ▲青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 高彩菊等人虽有主观意愿 , 但属犯罪未遂 。 判决书截图

  她对第三任男友说:你现在还要不要我当老婆

  2018年12月 , 高彩菊返回浙江金华 , 与第三任男友吴某生活在了一起 。

  得知前男友李某未死 , 高彩菊还将案发时拿走李某的钱包 , 通过快递寄给了李某 。 钱包里有一块五毛钱、三张银行卡和一张李某的身份证 。

  高彩菊认识第三任男友吴某 , 比认识小男友柳用建要早 。

  案发一年前 , 吴某加微信名“天空的飞燕”为好友 , 高彩菊在微信里说跟一男的结婚并生育三个孩子 , 离婚后跟李某一起生活了八九年 , 李某经常打她 , 她不想跟李某一起过了 , 还同意当吴某的老婆 , 但一直没过去找他 , 只保持微信聊天 。

  2018年12月份 , 高彩菊给吴某发微信视频聊天 , 说李某抢她手机时被一个喜欢她的赫章县男子给打伤了 , 现在那男的被抓了 , 她一个人在外面害怕李某找麻烦 , 问现在还要不要她当老婆 , 吴某说好的 , 高彩菊就过来金华与吴某一起住了 , 并说自己叫高飞燕 , 身份证丢了 , 吴某就用自己嫂子的身份证帮她办理了暂住人口登记 , 高彩菊还用其女儿谢某某的身份证找了一份工作 。

  罪名变更:从故意伤害罪到故意杀人罪

  2019年3月 , 高彩菊被抓捕归案 。

  公诉机关指控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柳用建、陈凡的刑事责任 , 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 系犯罪未遂;高彩菊教唆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轻伤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庭审中高彩菊辩称 , 她和李某生活期间 , 李某经常对其打骂 , 她只是想给李某一个教训 , 让他体会一下挨打的感受 。 但并未告诉柳用建、陈凡 , 要“教训”到什么程度;愿意赔偿但现在没有钱 。

  关于柳用建、高彩菊、陈凡的罪名认定问题 , 青田县法院审理认为 , 事前 , 柳用建基于高彩菊的唆使 , 欲“教训”李某 , 并叫上陈凡一起持菜刀前往 , 三人有“教训”李某的主观故意 , 且未明确“教训”的限度;事中 , 柳用建、陈凡持菜刀追砍李某头部、颈部、肩部、背部、左大腿等部位至少四十余刀 , 并在明知李某受伤的情况下 , 柳用建将李某1推入水位较深的瓯江中 , 陈凡、高彩菊目睹却未制止 , 三人亦未实施任何施救行为即逃离现场 , 并拿走了李某的钱包;最终 , 李某是在旁人的帮助下回到岸边并报警获救 , 青田县人民医院当晚的门诊病历证实李某到院时为失血性休克 , 且李某因无钱办理住院手续只能在急诊室治疗8天后出院 。

  青田县法院认为 , 柳用建、高彩菊、陈凡明知将李某砍伤后推入江中造成其死亡的后果 , 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鉴于李某因旁人的施救行为未发生死亡的后果 , 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

  11月22日 , 青田县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高彩菊、柳用建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陈凡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43岁女子伙同男友将前男友砍四十余刀推入江中 , 出逃期间另寻新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