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需加强“共治”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采访人员张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12日表示 , 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实现政府与平台共治、线上与线下共治 , 进一步完善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 提升治理能力 , 提高治理效能 。

#新华网#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需加强“共治”。当日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显示 , 基于现行的法律制度 , 中国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均已建立起一套平台规则体系 , 涵盖了平台内经营主体之间的各类型关系 , 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

例如 , 平台建立的以“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致力于为全球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

#新华网#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需加强“共治”。与此同时 , 我国不断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 , 有效打击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 , 建立起针对线上专利侵权投诉的三种处理模式 , 有效整合了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面的案件处理资源和办案力量 。

“电子商务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驱动力 , 但电商平台跨区域、虚拟等特性也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曹红英说 , 经过多年实践 , 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 取得显著成效 。

曹红英表示 , 下一步 , 将以电子商务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和政企合作 , 进一步发挥调解和仲裁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 , 形成保护合力 , 探索建立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电商行政保护机制 。

《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编制 , 是首次对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进行总结 , 旨在不断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 推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 未来将会每年定期研究、发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