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印良品]“无印良品”商标之争,日方败诉( 三 )

本案被告之一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下称良品计画)是注册于日本的一家企业 , 2005年5月其成立了上海无印良品 , 主要经营生活杂货等商品 。

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相关“无印良品”商标权的行为 , 共同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muji.tmall.com)和中国大陆的所有实体门店及相关媒体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 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 。

二被告共同辩称 , 其在浴室用脚垫商品上有注册商标 , 在该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無印良品”系使用己方注册商标的行为 , 不构成商标侵权 。 此外 , 原告主张权利的商标是简体字“无印良品” , 而其使用的是繁体的“無印良品” , 且为其首创 , 主观上没有侵权故意 , 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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