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因总酸不达标,2批次食用醋被通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显示 , 有2批次食用醋不合格 , 不合格原因为总酸(以乙酸计)未达到国家标准 。

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 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值应≥3.50g/100mL 。

而此次通报的两批次不合格食醋中 , 标称山西辛公府食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辛公府经典香醋(酿造食醋)(500毫升/瓶 , 2019-05-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4.06g/100mL , 低于产品标签明示指标(≥5.5g/100mL);标称为河曲晋海醋厂老陈醋(800ml/壶 , 2019-09-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3.00g/100mL , 低于国家标准(≥3.50g/100mL) 。

公开资料显示 ,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 , 是反映产品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 。 对酿造食醋来说 , 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 , 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 , 质量也就越好 。

公告显示 , 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 , 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

[新京报]因总酸不达标,2批次食用醋被通报。新京报采访人员 刘欢

[新京报]因总酸不达标,2批次食用醋被通报。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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