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年底给业主发钱引争议,小区营业性收入不能一分了之

临近年末 , 很多小区的业委会都开始张罗给业主们派发节日福利了 。

据钱江晚报报道 , 最近 , 杭州临平康城一品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们发征询意见表 , 征询意见的内容就是“经营性收入120万元分红” 。 然而 , 此举引起了不少争议 , 最后被社区劝停 。

那么 , 问题就来了 , 这样一件在别人看来艳羡不已的好事 , 为何会引发诸多争议?问题出在哪儿?

其实 , 这不难理解 , 相关质疑和反对声音 , 大多是基于小区公共性收入的应有作用和价值而提出的 。 以杭州为例 , 根据《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 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 不得挪作他用 。 依照这个条例来看 , 使用相关公共性收入维修小区 , 才是合规用途 。 这也是此事引发质疑的主要现实依据点 。

不过 , 也有人认为 , 公共性收入给业主分红和维修小区设施设备是可以兼顾的 , 两种并不矛盾 。 这个说法看似有道理 , 其实是一种短视 , 并非上策 。 更多的现实情况是 , 社区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 , 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

小区设施、设备过了质保期后 , 尤其是超过10年以上的小区 , 公共设备设施老旧日益严重 , 电梯、变压器等公用设备的维修频次会越来越高 。 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 杭州有50多个小区曾尝试向相关业主续筹维修基金 , 但到目前为止 , 没有一个成功过 , 这也暴露出了小区公共治理的现实困境 。

试想 , 如果小区毫无预算地把公共性收入都给业主分红或者发福利了 , 那等到小区需要维修资金的时候 , 又该怎么办?在自筹维修资金处境艰难的现实背景下 , 难道要容忍设施、设备一直破损下去 , 进而带来严重的生活不便和安全隐患?这显然是与常理相悖的 。

这样看 , “年底给业主发钱引质疑”的症结 , 也就逐渐明晰了 。

部分业主和业委会成员的质疑 , 确实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 。 如果简单地“撒钱了之” , 图一时的潇洒快活 , 只会给未来的社区公共治理 , 添堵无数 , 也会对社会的集体利益造成实质性伤害 。 所以说 , 审慎并合理分配小区公共性收入 , 为小区和业主长远利益计 , 才是现实正解 。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

「红星新闻」年底给业主发钱引争议,小区营业性收入不能一分了之。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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