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双12”快来了 小心有人用“到付包裹”骗你钱

  羊城晚报讯采访人员唐珩报道:“双11”刚过 , “双12”又快来了 。 5日 , 广州市消委会特别发布“双12”消费警示 , 提醒消费者签收快递时的注意事项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 , 今年“双11”购物狂欢节期间 , 广州消费者吴女士买了不少心仪物品 。 其中 , 一家知名物流公司快递员来电 , 告知她有一件包裹已送至越秀区某地址 , 需要她付款收货 , 费用99元 。 吴女士早已不在越秀区的地址上班 , 但因为购物太多 , 她不太确定自己购物下单时是否写错收货地址 , 所以尽管觉得奇怪 , 出于对该知名物流公司的信任 , 吴女士没有多想就联系了在越秀区地址上班的前同事代她付款签收 。

  取得包裹后 , 吴女士发现 , 包裹运单表面没有显示内容物 , 也没有商家的主体信息 , 只显示是深圳市某地址发出的 。 打开包裹后 , 她发现里面是两个市场价30元-40元左右的圆形晾衣架 。 吴女士详细查看了自己所有的购物订单 , 确定没有买过这个商品 , 大呼上当受骗 。 次日 , 吴女士向市消委会反映问题 。 经向该物流公司查询 , 该包裹的寄送人是“深圳市XX建科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材料公司”) , 并委托该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

  广州市消委会分析 , 该建筑材料公司趁着“双11”可能出现的混乱情况 , 浑水摸鱼把两个廉价的晾衣架“卖”给了消费者 。 这种以欺骗手段销售商品的方式已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 吴女士有权要求解除上述消费合同法律关系 , 要求上述公司返还99元货款 。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 , 消费者在签收包裹前务必留心收件人是否是本人、联系号码是否正确;认真核对包裹运单上的寄件人信息 , 并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对于来历不明的到付的包裹要坚决拒收 ,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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