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平」骗取人才培训补贴,杭州一科技公司老板被判刑

  杭州是个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 , 是汇聚创业青年与新兴产业的城市 。 杭州市政府在政策上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 对部分费用进行财政补贴 。

  但却有不法分子打起了政策补贴的主意……最终被判刑 。

  政策背景

  2008年5月 ,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和杭州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信息化人才实训方案》 。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根据上述文件精神 , 设立信息化人才实训项目 。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于2011年并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信息化人才实训工作职能也划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信息化人才实训分为订单实训和定向实训 。 对开展订单、定向实训并在杭就业的培训实际费用(含考证费用)政府资助50% , 实训资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每人次4000元 。

  企业组织订单式实训 , 由企业集中向实训工程协调小组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 参加定向式实训 , 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实训工程协调小组申请办理资助手续;培训机构须提供资助申请表、个人实训费用原始凭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凭证、相关证书、个人银行账号 。

  此时便有人去钻空子

  杭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获得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实训中心资质 。 2015年5月 , 该教育科技公司开始由黄某负责实际经营 。

  2016年下半年 , 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教育科技公司为C公司内部员工培训过程中 , 黄某获取了C公司员工周某、邵某、陈某等17人的信息 。

  黄某继而伪造申报材料 , 虚构事实 , 以教育科技公司的名义将该17人上报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骗得信息化人才实训资助资金和培训机构奖励69700元 。

  2016年10月 , 黄某在该教育科技公司向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2016年度信息化人才实训资助资金过程中 , 虚增56名学员的培训实际费用 , 骗得信息化人才实训资助资金人民币56900元 。

  2018年11月13日 , 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杭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 , 黄某在申请办理后一批次56名学员信息化人才实训资助资金的过程中 , 提交虚假材料 , 虚增学员培训实际费用 , 骗取政府资助资金 , 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诈骗公共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公诉机关指控黄某罪名成立 。 黄某当庭自愿认罪 , 已全部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 予以从轻处罚 。 据此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判决黄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法官提醒

  为创业人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 , 但是政策的支持不应该成为非法牟利的漏洞 。 在合法的情况下 , 合理依靠相关政策 , 进行信息化技术培训、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才是正道 。

  来源: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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