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急救分级分类救护启动

来源:健康报

#新华网#北京:急救分级分类救护启动。近日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施急救分级分类救护的办法》 , 并于12月1日开始施行 。 《办法》明确 , 院前急救调度机构对受理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进行调度分类分级 ,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力量在施救现场根据伤病情对急救服务对象进行现场分级 , 并依据现场分级的类别 , 与院内急救相衔接 。 急危症、急重症患者将直送医院急诊“红区”就诊 。

在呼叫类型方面 , 《办法》指出 , 院前急救任务分为急救类和非急救类 。 其中 , 急救类包括呼叫地址为住宅、公共场所的、需要救治的急救任务 , 以及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运任务;非急救类指的是不需要救治的 , 呼叫救护车只是为了当作解决交通工具或者以搬抬为目的 。 市民拨打急救电话时 , 调度人员将根据患者呼叫地址及原因 , 院前急救任务等具体情况进行调度分类 , 分别是急救1级、急救2级、转院1级、转院2级、转院3级、非急救共6级 。

在派遣急救人员方面 , 《办法》明确 , 根据人员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分级分类执行院前急救任务 。 院前急救人员根据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共分为5种 。 最高级别是高级专家型急救医师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经过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急救人员 , 可以执行各级各类院前急救任务 。 其他的急救人员包括高级专业型急救医师、基础专业型急救医师、有医疗背景的急救员、无医疗背景的急救员 。

#新华网#北京:急救分级分类救护启动。现场救治将分4级与医院急诊对接 。 《办法》强调 , 院前急救人员依据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进行现场分级 。 其中 , 客观指标参考院前急危重评分量表 , 主观指标在《办法》中也已写明范围 。 根据评估病情程度 , 共分为4级 。 Ⅰ级属于急危症 , Ⅱ级为急重症 , Ⅲ级为急症 , Ⅳ级为非急症 。 院前现场分级属于Ⅰ、Ⅱ级的患者 , 将被直接送达院内急诊的“红区” 。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提前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联系 , 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 院前现场分级属于Ⅲ、Ⅳ级的患者 , 分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急诊的“黄区”“绿区” 。 (采访人员李琳 特约采访人员姚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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