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正义网」贫困户当街贩卖二级保护动物皮毛,检察机关:以役代偿
“我知道错了 , 以后我一定多多宣传 , 告诉大家野生动物不能伤害 。 ”日前 , 由云南省漾濞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熊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 法院当庭宣判 , 被告人熊某后悔地说 。
2016年6月至7月间 , 熊某在山林附近捕捉了两只疑似白腹锦鸡并带回家中饲养 , 今年4月 , 这两只疑似白腹锦鸡因病死亡 。 4月19日 , 熊某携带两只疑似白腹锦鸡的皮毛到街上售卖 , 在途中被漾濞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 经鉴定 , 熊某猎捕的物种为鸟纲鸡形目雉科白腹锦鸡 , 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两只白腹锦鸡的经济价值为2672元 。
在办案过程中 , 漾濞县检察院检察官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 , 实地到熊某家查看 , 并走访了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 。 经调查 , 今年61岁的熊某一家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 , 生活十分困难 。 如果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可能会导致熊某原本就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但如果就该案不起诉 , 可能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效果 , 也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 对此 , 办案检察官在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案例等资料后 , 决定让熊某采用无偿公益劳动的方式来对国家损失进行弥补 , 熊某本人也表示愿意 。
随后 , 漾濞县检察院积极同该县森林公安局、法院、林业和草原局、当地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 , 听取了各方意见 , 再经过大理州和漾濞县两级检察院充分调研论证 , 决定把诉讼请求从本应由熊某赔偿给国家造成损失的2672元变更为无偿服务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工作6个月来折抵 。 同时 , 由漾濞县检察院就“以役代偿”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 以被告人熊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 同时判令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 按时参与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工作6个月 , 折抵其应赔偿给国家的损失2672元 。
推荐阅读
- 云顶日报0516 史上最“短命”套路?炸弹人惨遭热修
- 三国杀:卡牌是否应该“界限突破”?且看这版「界闪电」设计如何
- 「周榜」9件最抢手美衣
- 「连麦两会」两位90后村支书隔空分享战“疫”中的乡村管理经验,共谋致富奔小康之路
- 刘志刚检察长应邀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
- 四川日报巴中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公布!从山西到平昌,途经郑州、达州多地
- 湖北日报大局已定!湖北夏粮丰收在望
- 「两会访谈」新冠疫情下的外贸企业突围之路
- 「图解」半导体成当之无愧吸金王,2.8亿资金打板紫光国微
- 「威客电竞CSGO」ESL里约欧洲淘汰赛,Astralis 3比0碾压G2获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