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牙膏、洗衣粉、沐浴露、充电器……他“入室”七次为泄愤

  本报岳阳讯 “以前我开店时被偷过 , 损失惨重 , 所以一直有想偷东西来发泄不满的想法 。 ”审讯室里 , 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的供述令检察官吃惊 。

  原来 , 90年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的李明初中毕业后开始学习厨艺 , 之后一直在广东、湖北等地当厨师 。 曾经也尝试开店 , 却因被盗窃损失惨重 。 2015年4月 , 他来到君山区某餐馆当厨师 , 并借款购买了一辆车 。 至2018年 , 他终于还完欠款 , 却也未积攒任何积蓄 。 看着一穷二白的自己 , 想到曾经被盗的损失仍未追回 , 他便起了偷东西来敛财和发泄不满的心思 。

  2018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 , 提前踩点的李明在宿舍附近走了十几分钟 , 看到一栋楼房的二楼没装防盗网 , 也没亮灯 。 他于是通过燃气管道爬上二楼 , 从厨房进入该户人家 。 在该户人家盗窃了3300元现金、一个护身符以及手机充电器 , 之后 , 他还在厕所盗窃一瓶未开封的沐浴露 , 才从大门离开 。

  第一次盗窃便得手 , 李明既侥幸又兴奋 , 这种“成功”的喜悦让他上瘾 。 7月13日晚上11点多 , 他又来到宿舍附近的一户三层楼人家 , 盗窃一辆电动摩托车、一个闹钟和一筒羽毛球 , 并将摩托车低价卖给熟人 。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 , 李明的偷盗欲望越来越按捺不住 , 先后5次在晚上10点到11点多进入附近居民家偷窃 , 所得物品贵重如手机、电动车 , 便宜如洗衣粉、牙膏、塑料篮子 , 均为常见日用品 。 至2018年7月31日被抓捕后 , 李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 并带着办案民警找到除电动摩托车之外的所有盗窃物品 。 经君山区物价部门鉴定 , 其所盗财物总价值为7203元 , 随后 , 所有赃物被追缴并发还给各被害人 。

  经审查 , 君山区检察院认为 , 李明入户盗窃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李明提起公诉 。 2019年3月 , 君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检察官提醒:随着夏季到来 , 入室盗窃也迎来高发季节 。 犯罪分子入室盗窃之所以能够得逞 , 很大程度上与失主防范意识差有关系 , 因此广大居民应当增强安全防盗意识 , 尽可能安装防盗门、窗 , 并及时更换破损门锁 , 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胡莎 古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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