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好心人捡到金手镯急寻失主,竟招来了8名“李鬼”
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梁传松 通讯员王佳 李抒阳 叶至至
11月25日早上 , 黄石市民侯大峰捡到一只价值1万多元的金手镯 , 却引来8人认领 , 在无法确定真正失主时 , 侯大峰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 民警通过发票找到了真正的失主 。 律师提醒 , 一旦冒领成功 , 冒领者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 , 还触犯了《刑法》 。
----「楚天都市报」好心人捡到金手镯急寻失主 , 竟招来了8名“李鬼”//---- http://www.caoding.cn
婆婆早餐店丢失贵重手镯
初冬的夜晚带着丝丝寒意 , 却让64岁的王婆婆心里感觉十分温暖 , 价值1.2万余元的金手镯丢失24小时后失而复得了 。 原来在25日早晨7时许 , 家住王家里附近的王婆婆在家附近一家早餐店吃早餐时 , 随手将戴在手上的手套脱了下来 , 不想套在手腕上的一只价值1.2万余元的金手镯也随着脱手套的动作掉了下来 , 由于没太在意 , 王婆婆没有觉察到手镯掉了 。 吃完早餐后 , 王婆婆便离开了餐桌 。
就在王婆婆离开不久 , 一中年男子坐到了王婆婆之前的餐桌上 , 他就是侯大峰 。 今年46岁的侯大峰家住早餐店附近 , 由于经营着一家牛奶店 , 每天凌晨4点多钟便要起床送奶 。 当日 , 他送完奶后像往常一样来到这家早餐店吃早餐 。 吃到一半时 , 侯大峰发现脚底下有一个金灿灿的物品 , 便随手捡了起来 。
----「楚天都市报」好心人捡到金手镯急寻失主 , 竟招来了8名“李鬼”//---- http://www.caoding.cn
候大峰捡到金手镯的地方
“我捡到手里就发现是真的黄金手镯了!”侯大峰接受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采访时介绍 , 他捡起来的时候 , 拿到手里发现沉甸甸的 , 知道是一只真正的黄金手镯 。 当时早餐店里包括店主还有另外2个人在 。 侯大峰便询问“有没有人掉东西?”但店内的3人都表示没有掉物品 。
好心人发朋友圈遭多人冒领
“我当时判断这只手镯应该是一名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丢失的 。 ”侯大峰告诉采访人员 , 他捡到的手镯上有牡丹花纹、且是扁的有缩口的 , 他掂量了一下 , 发现这只手镯大概有40克左右 , 应该价值在1.5万元左右 。 想到年龄大的老人丢失了这么贵重的物品 , 心里一定很着急 , 他便拿出手镯给店主李艳芳看了一下 , 让李艳芳关注一下 , 如果有人找上门 , 让对方第二天早上在早餐店等候 。
离开时 , 侯大峰发了一个微信朋友圈 , 表示自己捡到一只价值不菲的手镯 , 请失主联系他认领 。
“我兼职着做保险经纪人 , 朋友圈里很多都是陌生人 。 ”侯大峰说 , 在发出朋友圈时 , 他留了一个心眼 , 并没有拍手镯的图片 。 不久 , 他便收到一名陌生的网友信息 , 对方表示那只手镯是他的 。 但当侯大峰问是一只什么样的手镯时 , 对方却回复是一只玉手镯 。 随后 , 又有4人打来电话认领 , 但都没能准确地形容出手镯的样式 。
26日早晨 , 当侯大峰再次来到这家早餐店时 , 王婆婆和另一名中年妇女早早地等候在店内 , 那名中年妇女表示她掉了一只金手镯 , 而真正的失主王婆婆这时也急了 。 原来当日王婆婆身体不适 , 吃完早餐去医院打针时 , 才发现戴在手上的手镯不见了 。 这只手镯是王婆婆几年前花了1.2万多元购买的 。 弄丢了手镯 , 王婆婆也顾不上看病 , 一路急着寻找 , 在侯大峰离开该店约一个小时后 , 王婆婆才找到该店 。 店主李艳芳见婆婆急得团团转 , 才知道是眼前的这名太婆丢失了手镯 。
----「楚天都市报」好心人捡到金手镯急寻失主 , 竟招来了8名“李鬼”//---- http://www.caoding.cn
民警将金手镯还给“真失主”王婆婆
面对两名失主 , 侯大峰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 让民警赶到现场鉴别真失主 。 那名中年妇女见侯大峰报了警 , 悄悄地离开了 。
律师提醒:冒领他人财务违法
红旗桥派出所民警尤建军赶到现场后 , 根据王婆婆提供的发票仔细核对 , 发现镯子的品牌是一致的 , 且发票显示手镯的重量为37.98g , 而侯大峰捡到的手镯经称重结果为37.86g , 误差极小 。 据此 , 尤建军确定手镯的主人就是王婆婆 。 随后 , 尤建军将手镯交还王婆婆 。
----「楚天都市报」好心人捡到金手镯急寻失主 , 竟招来了8名“李鬼”//---- http://www.caoding.cn
收到失而复得的手镯 , 王婆婆掏出100元钱往侯大峰手里塞 , 一定要感谢这位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 但遭到了侯大峰的婉拒 。
就在民警找到了失主后 , 侯大峰又接到了两个认领的电话 , 对方均表示自己丢失了手镯 。
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主任方贤根介绍 , 一旦冒领成功 , 冒领者便触犯了刑法中的诈骗罪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和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 ,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刑法第266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推荐阅读
- 三国杀:卡牌是否应该“界限突破”?且看这版「界闪电」设计如何
- 「周榜」9件最抢手美衣
- 「连麦两会」两位90后村支书隔空分享战“疫”中的乡村管理经验,共谋致富奔小康之路
- 「两会访谈」新冠疫情下的外贸企业突围之路
- 「图解」半导体成当之无愧吸金王,2.8亿资金打板紫光国微
- 「威客电竞CSGO」ESL里约欧洲淘汰赛,Astralis 3比0碾压G2获冠军
- 最强神父!「圣水喷射攻击」净化信徒那颗邪恶的心
- 深夜美食之「红酒焗排骨」,熬最长的夜,吃最香的排骨
- 楚天都市报96岁大爷闹着要结婚,还要把500万的房子卖了!家人:他俩才认识两个月
- 楚天都市报获刑一年!所有2楼以上的居民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