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出租收款二维码每天能日赚200元? 当心成“洗钱”工具

  出租收款二维码

  每天能赚200元?

  提醒:个人账户用于犯罪团伙“洗钱”涉嫌违法犯罪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李栋 通讯员张伟涛、张毅涛、陈玉敏)只要提供个人支付账户的收款二维码 , 每天就可以获得200元的“兼职”报酬?当心 , 这是罪犯的陷阱!近日 , 广州海珠警方打掉一个以招聘兼职为幌子 , 利用个人收款二维码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团伙 , 团伙成员中很多都是年轻人 , 甚至是在校学生 。

  今年4月27日 , 海珠警方在接报一宗高校女生被冒充快递公司理赔中心陌生来电诈骗5万余元的警情 。 经过近一个月的分析研判和侦查 , 最终确认了该案背后的诈骗团伙在境外对事主实施电话诈骗得逞后 , 通过境内“洗钱”团伙对诈骗资金进行多级流转 , “洗钱”团伙通过银行卡等形式拆分流转资金后 , 安排人员在广西南宁等地的柜员机上取款 。

  5月28日 , 海珠警方奔赴南宁 , 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果断收网 , 一举打掉了一个为境外冒充快递客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提款的团伙 , 抓获黄某(男 , 32岁)等犯罪嫌疑人16名 , 缴获涉案银行卡44张、手机21部、手提电脑1部 , 成功冻结止付涉案账户76个、财付通账号59个、支付宝账号59个 。

  经审查 , 黄某等犯罪嫌疑人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 , 已查证其涉及全国范围内的同类案件10宗 。

  办案民警介绍 , 以黄某为首的“洗钱”团伙 , 通过各大兼职群等网络平台发布寻找招募“兼职”的信息 , 要求租用“兼职者”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 他们将“兼职者”账户的个人“收款码”收集后 , 提供给诈骗团伙“跑码” , 即提供二维码给被诈骗事主扫码转账 。 事主被诈骗的资金进入这些个人账户后 , 团伙成员会将收到的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 再安排取款人员到柜员机上提现 。

  该团伙会给每个“兼职者”提供每天200元左右的报酬 , 加上免费唱K等回报 , 而其进行转账“洗钱”操作 , 每转账1万元会抽取150至200元作为“服务费” 。 据悉 , 这些“兼职者”中不少是大中院校的学生 , 多次参与其中 。

  警方表示:这种将个人账户提供给犯罪团伙“洗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 将受到法律严惩 。 切勿将个人收款二维码用于此类“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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