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双流一牛羊肉米粉店为让米粉更好吃 竟掺罂粟壳粉熬高汤

  华西都市报讯(采访人员 戴竺芯)11月20日 , 双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

  尹某在双流开了一家牛羊肉米粉店 , 2019年3月初 , 他为了提升牛羊肉米粉味道、增加销量 , 在方某经营的位于双流区彭镇大市场内的干杂店内购得了罂粟壳 。

  交谈中 , 方某得知尹某购买罂粟壳的用途 , 仍旧将其购得的约750克罂粟壳混同约600克其余香料打磨成粉 , 以人民币460元的价格成功售予尹某 。

  其后 , 尹某多次将罂粟壳粉加入熬制的高汤中 , 并在其经营的米粉店内销售给顾客食用 。

  4月16日 ,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尹某所经营店铺进行检查 , 查获现场熬制的高汤及疑似罂粟壳粉状物质(净重为714克) 。

  经检验 , 从上述物品中均检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蒂巴因 ,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11月20日 , 双流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 , 依法判处被告人尹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方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疑似毒品固体(高汤调味粉)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 。 对被告人尹某、方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

  目前 , 该案处于上诉期 , 暂未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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