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16岁少年为救母砍伤打人者,检察院:正当防卫不起诉

看到母亲被殴打 , 16岁的广西少年李明(化名)取来菜刀将打人者的左肩胛部及右背部砍伤 。 经鉴定 , 打人者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 后公安机关以李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发现 , 11月15日 , “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件 。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 李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决定对其不起诉 。 承办检察官同时对李明进行了法治教育 , 引导其在今后的生活中 , 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好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

李明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 , 后来他跟着母亲刘梅(化名)与张大强(化名)共同生活 。 2019年春节前夕 , 刘梅与张大强因锁事发生了矛盾 , 于是就带着李明回了防城 。 之后张大强多次到刘梅家要求刘梅跟其回家 , 但都遭到拒绝 。

2019年4月13日晚上 , 张大强再次找到刘梅要求她跟其回家 , 在被刘梅拒绝后 , 二人发生了争执 , 张大强于是将刘梅拖拉出家门外骑在她的身上进行殴打 。 看到母亲被打 , 李明拉扯、抓挠、拳打张大强 , 想要将他拉开 , 但却没有产生效果 。 之后他听到母亲喊救命 , 并让他回家拿菜刀 , 李明便跑回屋里面拿来菜刀 , 将张大强的左肩胛部及右背部砍伤 。 经鉴定 , 张大强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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