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父亲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慎摔伤后叫来儿子 又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本报岳阳讯 近日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 , 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18年11月27日15时许 , 被告人伍某的父亲伍某胜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慎摔伤 , 却责怪与其会车的丁某 , 称系丁某将自己撞伤 , 二人发生争执 , 伍某胜将丁某打伤(经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 之后 , 伍某胜通知儿子伍某 , 称其出了车祸 , 要伍某迅速赶来现场 。 赶到现场的伍某、毛某(另案处理)在未了解事情缘由的情况下 , 直接殴打了被害人丁某和前来劝架的邓某 。 事发后 , 临湘市公安局决定给予伍某胜十二日行政拘留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伍某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被告人伍某有坦白情节 , 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 依法从轻处罚 。 据相关法律规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孔子曾经说过:“三思而后行 。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 , 都要冷静、沉着 。 在这个案件中 , 被告人伍某及其父亲伍某胜 , 遇事不够沉着冷静 , 被告人伍某“爱父心切” , 一时冲动 , 酿成了今日的后果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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