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1万起投,年赚5倍?特大传销案狂卷40.6亿!昆明等地400多人入坑…

  0.5元一个币 , 最低1万元起卖

  每10天固定涨价一次

  每次涨幅价格为0.05-0.1元不等

  如果每次涨0.05元

  解冻期250天过后

  能得到净利润高达1.25万元的回报

  这样的赚钱机会

  如果是你

  你赚不赚

  答案肯定是不赚!

  但是

  就是这样一枚小小的、虚拟的钱币

  在全国疯狂吸引了4.7万投资者

  吸金高达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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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震惊世人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也传到了云南

  以赵某某为首的7个人

  开办亚欧币西南片区运营中心

  一年时间

  在昆明市区、嵩明、蒙自等地

  吸纳459名会员 , 发展25级 , 吸4600余万…

  0元公司吸金40.6亿元

  2017年 , 海南海口警方破获了一起打着虚拟数字货币幌子进行的传销诈骗案 。 嫌犯将虚拟数字货币命名为“亚欧币” , 用传销式的会员注册以及拉人获分成的操作模式 , 在1年时间内骗得会员超4.7万人 , 金额高达40.6亿元 。

  工商信息显示 , 诈骗主体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6年4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为夏建荣 。 该公司注册资金100亿元 , 实缴资金则为0 。

  最令人唏嘘的是:夏建荣 , 曾经参加过颇受争议的“九州币”经营 , 另一公司主要运营者刘琅 , 此前有多次诈骗前科 , 并因此被刑事处罚过 。

  在虚拟货币炒得火热的2016年 , 夏建荣和刘琅相遇了 。 有着相同背景和愿望的二人一拍即合 , 合伙成立了跨亚欧公司 , 为亚欧币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 并对外宣传跨亚欧公司获得了中国虚拟数字货币和互联网彩票发展研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授权认证 , 且拥有国资、央企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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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欧币的虚假宣传

  为了塑造提高自己的形象 , 刘琅还自封 “人才库主任”、“研究院院长”等多个头衔 。 两人表现得亲和、有威信 , 公司装修很高档 , 员工也感觉十分规范 。

  “只花5角钱买入 , 不到1年时间就能有超5倍的盈收 。 换言之 , 如果投100万元 , 到期可以拿到超500万元 。 ”就这样 , 能说会道的两个人 , 用这种荒诞的“高返点、高收益”美梦 , 忽悠了4.7万多人 , 吸金40.6亿元……

  昆明嵩明蒙自等地不断有人加入

  2017年案发前 , 没有任何实体产业 , 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的跨亚欧公司 , 资金链濒临断裂 。

  但在此之前 , 它邪恶的触角 , 已经伸向了云南……

  来自云南的嫌疑人赵某某成为“亚欧币”会员后 , 2016年6月24日在昆明市经开区注册成立云南久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6年7月1日接受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亚欧币在西南片区的运营中心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

  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 , 先后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和骨干成员 , 并通过宣传、讲授“亚欧币”的背景、盈利模式、操作模式等内容 , 在昆明市区、嵩明、蒙自等地不断吸引、发展下线人员投资购买“亚欧币” , 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

  “只要花五毛钱买入 , 不到一年时间就能涨到五倍多 , 还只涨不跌 。 介绍下线还能获得返利 。 ”同样的说辞 , 让这个公司在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 , 仅仅一年的时间 , 就发展会员400多人 , 共计25层级 。

  “我和李某某是朋友 , 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跟我介绍亚欧币的事情 , 赵某某说亚欧币百分之百的能赚钱 , 我听了他说可以赚钱 , 再加上赵某某跟杨某某是亲戚就相信了 , 后来开始注册账户交钱购买亚欧币 。 ”

  “我介绍过我的朋友、我妹妹、我妻子、我母亲、朋友、堂姐购买过亚欧币 , 他们的账户都是我帮忙注册的 , 注册以后我把他们作为我发展的下线会员 , 他们之间的层级架构也是我安排的 。 ”

  ……

  与亚欧公司总部如出一辙 , “亚欧币”会员结构明显呈金字塔式 , 西南片区的运营中心“亚欧币” , 会员需要通过“内盘”和“外盘”途径购买 。

  内盘会员的注册必须由上线推荐且至少购买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亚欧币” 。 成为亚欧币的会员以后 , 可以发展3个下线会员 , 上线可以从下线会员购买亚欧币的钱里面提成10% , 购买“亚欧币”成功后即冻结所有“亚欧币” , 250天才能解冻完毕 , 解冻后才能转到外盘提现或交易 。

  外盘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提现内盘的“亚欧币” , 同时外盘也兼备单独买卖、炒作“亚欧币”的功能 。

  据了解 , 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 , 跨亚欧公司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 , 总体价格呈上升趋势来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 。 但从实际来看 , 被发展为“下线”的受害者刚开始得到了返现金额 , 但是过后又将钱投入到买币中 , 最终导致血本无归 。

  而据证言所述 , 大部分受害人都是通过亲戚、同学和朋友的介绍成为其下线 , 如果不会操作 , 所谓的上线会提供“帮助” , 在基于信任的基础上 , 为谋取这“易来之才” , 大家纷纷踏上传销路 , 甚至连累了自己的至亲 。

  在传销中 , 由于组织者、领导者需要给参与者一定的返利 , 所以要保证传销组织的生存 , 就必须不断增加参加者 , 然而由于参加者不可能无限量的增加 , 所以资金链一断裂 , 刚参加的人或者最底层的参加者就必然成为受害人 。

  云南7人被判刑

  这起“亚欧币”特大传销案案件侦破时 , 分布在各地的传销团伙纷纷落入法网 。

  近日 , 云南以赵某某为头目的7名犯罪嫌疑人发展会员459人 , 吸纳资金4600余万元 , 案件提交到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 , 7名犯罪嫌疑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3万至6万元不等 。

  该组织符合五级三阶的模式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 对组织者、领导者 , 应予立案追诉 。

  本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在加入该传销组织时都是抱着投资的心态 , 进入该组织后都有发展下线的情况 , 其中郑某某、李某某还给参加人讲课 , 赵某某、赵某还是负责人 。

  从组织系统看 , 该组织符合五级三阶的模式 , 有25层 , 几人都是在10层以上 。

  赵某某、杨某某、李某某、赵某、徐某某、郑某某、丁某某组织、领导以买卖虚拟货币赚差价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亚欧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 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201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 经海南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跨亚欧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25名“高管”集体过堂 , 涉案金额38亿 。

  2018年12月13日 , 该案在武鸣区法院开审 , 韦某红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受审 。 据介绍 , 该传销团伙吸引下线2736人 , 涉案金额达近1.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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