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

  为何余额不足?

  经查 , 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10月26日期间的信息达490余条 , 均为“支出” , “交易类型”一栏主要显示为“快捷”和“消费”两种 , 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 。

  存款花去了哪?

  曾先生说 , 虽然二妹把短视频软件和游戏里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删除了 , 但是通过查询支付宝支付记录 , 其中大约5万元用于“打赏” , 大约2万元用于购买游戏里的装备 。

  为啥疯狂消费?

  女孩向某某说 , 每次充值都是自愿的、打赏主播也是自愿的 , 之所以频繁充值:一是因为可以升级 , 在同样玩这款游戏的同学面前有自豪感;二是因为充值购买“皮肤” , 可以拥有许许多多好看的衣服 。

  为了玩游戏升级以及打赏主播 , 四川自贡的13岁女孩向某某在43天里先后向国内某短视频平台、“第五人格”、“迷你世界”等多个游戏娱乐平台充值490余次 , 直到几乎花光了母亲储蓄卡里的74000余元存款 , 才停止她的“疯狂游戏”……

  其母温清淑说 , 这7万多元存款是近两年家里攒的唯一积蓄 。 发生这件事 , 她很自责 , 称平日没管教好孩子 。 同时 , 她也希望平台能退款 。

  11月10日 , 温清淑到自贡富顺当地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 。 日前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也联系上涉事短视频平台 , 对方回应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 , 一经核实 , 平台会全额退款 。

   余额不足

  母亲银行取钱 7万余元积蓄“不翼而飞”

  11月10日下午3时许 , 自贡市富顺县 , 51岁的温清淑到银行取钱交房租 , 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她“您的卡里余额不足” , 这让她大吃一惊:卡里明明有7万多元 , 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 , 储蓄卡被人为绑定了支付宝 , 卡里的74242.58元几乎全部通过支付宝支出 , 只剩下0.46元 。

  温清淑与丈夫育有三个女儿 , 大女儿已经工作 , 二女儿、三女儿还在读小学 。 多年来 , 丈夫在外地打工 , 温清淑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照顾两个女儿的饮食起居 。 温清淑的文化程度有限 , 接触新鲜事物也极少 , 她从来没有使用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方式 。 出于节约考虑 , 就连最简单的银行卡短信提示功能也没有开通 。

  那么 , 究竟是谁动了家里的积蓄存款?温清淑赶紧给大女儿打去电话 , 让她回来一查究竟 。

   核对清单

  490余条支出记录最多一次1000元

  得知母亲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的消息 , 大女儿向女士叫上丈夫 , 急忙从自贡城区赶回富顺 。 在女儿女婿的帮助下 , 温清淑在银行打印了流水清单 , 然后带回家仔细查阅 。

  经查阅 , 2019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26日的流水清单信息 , 着实让人惊讶 。

  据清单记录显示 , 全年交易信息约508条 , 其中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9月7日的交易信息仅10余条 , 而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10月26日期间的信息竟然达到490余条 , 且均为“支出” , “交易类型”一栏主要显示为“快捷”和“消费”两种 , 金额最低1元、最高1000元 , 以68元、108元、198元、508元金额的支出居多 。

  在2019年10月26日当天有过交易之后 , 温清淑的银行卡再无交易记录 , 直到11月10日下午 , 她到银行取钱 , 发现卡内余额仅为0.46元 。

  通过猜测和反复思考 , 家人们把二女儿向某某纳入了怀疑对象 。

   家庭会议

  二女儿承认花了卡里的钱

  用于游戏充值、打赏主播

  女婿曾先生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11月10日下午6时许 , 家里召开了家庭会议 , 二女儿承认:是她动了妈妈的银行卡 。

  二女儿向某某向家人坦言 , 银行卡里的钱是她用了的 , 但具体用了多少并不清楚 , 只知道10月底最后一次支付后 , 再也用不了了 。 这490余次的支出共计74000余元 , 悉数被用于游戏充值、还有打赏主播 。

  在家人追问下 , 二女儿还坦言 , 这些钱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 一是在游戏中购买“皮肤” , 二是用于在观看短视频软件里的游戏直播时“打赏”主播 。 曾先生说 , 虽然二妹把短视频软件和游戏里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删除了 , 但是通过查询支付宝支付记录 , 其中大约5万元用于“打赏” , 大约2万元用于购买游戏里的装备 。

  采访人员查看了向某某玩的游戏内容 , 主要为角色扮演类游戏 。 在其中一款名为“第五人格”的游戏界面里 , 向某某所扮演的角色信息里显示 , 充值数据为156490 , 按照游戏里设定的1元钱兑换10分的规则计算 , 充值金额为15649元(未减去赠送分数) 。

  据曾先生介绍 , 银行卡里的大部分存款被用于“打赏”短视频软件里的多名直播主播 , 且几乎都是直播玩角色扮演类游戏 。 据他不完全统计 , 向某某用于打赏的金额大约5万元 。

  当事女孩

  充值打赏均自愿

  为了“自豪感”和“好看的衣服”

  女孩向某某告诉采访人员 , 她大概是从去年年初开始接触角色扮演类游戏的 , 主要以“第五人格”这款游戏为主 , 每天放学回家便用手机玩耍 , 一般情况下 , 每天两三个小时 , 周末时 , 玩游戏的时间更多 。

  在游戏里 , 向某某可以通过“作战”升级 , 同时可以通过充值现金购买分数 , 实现快速升级并在商城里购买不同类型的“皮肤” 。 从流水清单来看 , 向某某第一次充值时间为2019年9月14日 , 充值金额为1元钱 , 然后陆续增加 , 直至扩大到观看直播视频、打赏直播主播 。

  向某某称 , 她所用的手机号码是母亲身份证注册的 , 然后悄悄地找到了母亲的银行卡 , 并通过自学 , 注册了支付宝 , 继而开始充值 。

  从1元到10元、到68元、再到198元 , 最高时单次充值1000元……向某某经过一次又一次尝试发现 , 每次充值之后都不会被母亲发觉 , 因而充值的金额越来越多 。 在她看来 , 卡里的钱用不完 。

  向某某说 , 每次充值都是自愿的、打赏主播也是自愿的 , 之所以频繁充值:一是因为可以升级 , 在同样玩这款游戏的同学面前有自豪感;二是因为充值购买“皮肤” , 可以拥有许许多多好看的衣服 。

  对于采访人员问及“你知不知道 , 你充值的这些钱在现实中可以购买多少衣服”的问题 , 向某某表示“不知道”;采访人员问及“你知道这些钱对于你的母亲及家庭来说是怎样一个数字”的问题 , 向某某同样表示“不知道” 。

   母亲自责

  没管教好女儿也有责任

  希望平台退款

  母亲温清淑很是自责 , 她坦言 , “这些高科技我不懂” , 但二女儿玩游戏花光家里积蓄的这件事 , 也怪她平日里没有管教好女儿 , 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

  温清淑称 , 这7万多元是近两年多来 , 丈夫在外打工、自己省吃俭用积攒起来的 , 家里也就这么多存款 , 还指望着多存一些 , 供二女儿、三女儿读书用 。 突然间 , 全部积蓄不翼而飞 , 心里很伤心 , 不知怎么办 , 希望平台能退款 。

  11月10日晚上9时许 , 温清淑在大女儿女婿的陪同下 , 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 11月11日 , 女婿曾先生还带着二妹到当地文化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 并致电相关游戏软件的注册地所在文化部门讲述情况、备案 。

  曾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他们希望更多的家长能引以为戒 , 正确引导和管理孩子玩游戏 , 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 同时也想通过媒体寻求帮助 , 了解追回相关损失的合法途径 , 希望能获得退款 。

   涉事平台

  如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

  一经核实全额退款

  日前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也联系上向某某所使用的短视频软件平台 。 该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 , 首先 , 平台不赞成未成年人在观看直播时充值打赏 , 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 , 一经核实 , 平台会全额退款 。 此外 , 在未成年人使用软件平台时 , 家长可以先在界面里开启青少年模式 , 该模式开启后 , 会呈现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 , 且无法给直播充值打赏 。

  此外 , “第五人格”游戏的出品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 遇到类似情况 , 建议家长可以通过平台的“关爱平台”进行相应申诉 。 另外 , 平台方建议家长能够多跟孩子进行沟通 , 教育未成年人合理游戏 。 平台也会跟家长一起努力 , 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

   律师说法

  13岁女孩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向运营平台申报退款

  但监护人也有一定过错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 , 《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张柄尧称 , 就该事件而言 , 13岁女孩充值游戏并打赏7万余元 , 已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 , 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 , 则该行为无效 , 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充值和打赏 。 一方面 ,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 必要时可以寻求消协帮助;若协商不成 , 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 , 13岁女孩属于未成年人 , 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可以对与现行年龄相对应的生活事宜做出判断 。 一般理解认为 , 如果女孩用几百块钱购买游戏币 , 进行诸如电玩城的游戏娱乐是可以的 , 但陆续使用7万余元用于游戏充值 , 其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 正是基于此 , 游戏运营商应当“因女孩大额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向女孩的父母返还已经充值款项 。

  冯骏表示 , 作为父母 , 应当固定证据 , 以证明父母对该大额充值行为不知情 , 再向游戏运营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申报 , 如该平台拒不受理 , 则可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 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款项 。 此外 , 冯骏也表示 , 本事件中 , 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 未尽到监护责任以及银行卡保管责任 , 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 。 (成都商报采访人员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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