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嫌疑人审嫌疑人,法官窝藏“小舅子”被查,律师:自由裁量,但不宜继续履职 - 潇湘晨报网

  日前 , 湖北汉川市一法官窝藏罪犯获刑被曝光 , 其窝藏的是他小舅子 , 曾是山东疫苗案涉案追逃人员 。

  媒体报道称 , 这名法官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 , 继续回法院审理案件 , 也就是说 , 出现了“犯罪嫌疑人审理犯罪嫌疑人”现象 。

  11月14日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联系汉川市法院 , 工作人员称 , “昨天(汉川)市纪委和(孝感)市中院分别已介入调查 。 ”

  来自汉川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通报显示 , 汉川市委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 “目前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 相关情况将适时公布 。 ”

  采访人员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 2002年施行的版本第十三条规定 , 法官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 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

  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法官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 , 法官涉嫌违纪违法 , 已经被立案调查、侦查 , 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 , 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

  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人员采访时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钟磊律师表示 , “鉴于目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 基层法院这样做或许有不得已 。 ”

  他说 , 从取保候审这种措施设立的初衷来看 , 就是为了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 , 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

  钟磊律师强调 , “希望这样的事不能仅发生在法官身上 , 以后一般老百姓取保候审时 , 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 , 还能够继续为其家庭和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 ”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吴洪波律师表示 , 法律规定没有一刀切 , 是否适宜继续履职 , 单位有自由裁量权 。

  但是 , 他认为 , 作为法官这种特殊职业 , 取保候审期间 , 可以断定是犯罪嫌疑人 , 那么 , 就应当暂停工作 , 不宜继续履职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耿志方 实习生朱文静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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