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驾校教练酒后驾驶教练车 3岁幼儿独坐副驾座位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驾校教练酒后驾驶教练车 , 副驾座位还独自坐着3岁幼儿

  据扬子晚报网讯 , 身为驾校教练员 , 本应是学员的启蒙老师 , 然而 , 镇江某驾校的这位教练却没有以身作则 , 竟然酒驾上路 。 11月12日 , 采访人员从镇江新区警方获悉 , 该教练员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驾驶证、罚款、记分等处罚 , 也意味着他从此告别教练生涯 , 还丢了饭碗 。

  11月6日晚 , 镇江新区组织多个中队警力在辖区设卡查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 。 8时左右 , 一辆悬挂苏LCXXX学车牌的教练车迎面驶来 , 看到执勤民警打手势后 , 减速时躲躲闪闪 , 行迹十分可疑 , 民警再次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 一打开车门 , 民警就闻到了浓烈的酒精味 。 此外 , 副驾驶座位上独自坐着一名3岁左右的幼儿 。

  随后 ,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 , 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葛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36mg/100ml , 属于酒后驾驶 。 经核实 , 葛某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某驾校教练员 。

  镇江新区交警大队秩宣中队中队长田洲介绍 , 葛某将3岁左右的幼儿独自坐在副驾驶座位上 , 若车辆发生碰撞 , 安全气囊弹出来将直接击中孩子头颈部位 , 非常危险 , 不要说教练员 , 就是普通司机都应该知道的基本安全常识 , 可见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漠 。

  据了解 , 葛某的朋友准备出国 , 当晚两人在某饭店饮酒叙旧 。 饭后 , 葛某得知和大人一起在外玩的孩子睡着了 , 于是驾车接到孩子准备送回家 。 “当时 , 自认为离家不远 , 便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回家了 。 ”葛某说 , 当他驾驶教练车途径新区通港路与银河路时即被民警查获 。

  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仅驾驶证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 , 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同时 , 他也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

  来源:扬子晚报网


    推荐阅读